意外骨折及特定手術傷害保險金契約(PBB)

NT$1200

  商品特色  ❷ 保障內容  ❸ 投保規則  ❹ DM/條款


商品特色

定額給付保險,與全民健保不相牴觸
理賠時不需檢附收據,與全民健保不衝突


保證續保
一經承保,每年保證續保至保險年齡79歲之保單年度末為止


給付內容充足,主附約彈性搭配
給付內容多樣化


專屬的骨折保險
依骨折部位及傷害程度不同提供定額意外骨折保險金


費率計算,不分職業等級
只要承保,日後不隨職業變動調整保費
〈註:續約時本公司得按照當時主管機關核可之費率調整保費〉


投保容易,手續簡便
投保迅速,輕鬆完成保障規劃



保障內容
(各項給付條件之詳細內容請參閱保單條款之規定)

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死亡者,按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本契約即行終止。 
訂立本契約時,以實際年齡未滿15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其「意外身故保險金」之給付於被保險人實際年齡滿15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

 
意外全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成保單條款附表一所列第一級殘廢程度之一者,按保險金額給付「意外全殘保險金」,本契約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致成保單條款附表一所列二項以上第一級殘廢程度時,僅給付一項「意外全殘保險金」。

 
意外骨折保險金:
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成保單條款骨折別表所列骨折項目之一,並經合法成立之醫院、診所(不含國術館、接骨所)診斷者,如其骨折為開放性骨折,按保險金額乘以其依骨折別表之百分比(2%~35%)給付「意外骨折保險金」,如係閉鎖性骨折並施行見血復位術,則按開放性骨折給付標準之75%給付,如係閉鎖性骨折但未施行見血復位術,則按開放性骨折給付標準之25%給付。 

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僅給付一次「意外骨折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骨折非屬骨折別表所列之骨折項目時,由本公司與被保險人協議給付百分比核付「意外骨折保險金」。但其骨折為上表內明訂不給付之部位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意外內臟或腦損傷手術保險金:
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成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的25%給付「意外內臟或腦損傷手術保險金」:
一、內臟損傷經醫師診斷必須且實際施行胸腔或(及)腹腔之切開術治療。
二、腦損傷經醫師診斷必須且實際施行腦部之切開術治療。
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僅給付一次「意外內臟或腦損傷手術保險金」。
 
意外脫臼切開手術保險金:
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成保單條款所列脫臼項目之一,經醫師診斷必須且實際施行切開術治療者,按保險金額乘以其表列之百分比(5%~15%)給付「意外脫臼切開手術保險金」。


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僅給付一項較高百分比之「意外脫臼切開手術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並施行切開術之脫臼非屬上表所列之脫臼項目時,由本公司與被保險人協議給付百分比核付「意外脫臼切開手術保險金」。但其脫臼為上表內明訂除外不給付之部位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若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或「意外全殘保險金」之給付須扣除已給付之「意外骨折保險金」、「意外內臟或腦損傷手術保險金」、「意外脫臼切開手術保險金」。


投保規則
(其他未提及之投保規則,仍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辦理,詳情請洽您的業務員)




DM/條款/須知
➜ 南山人壽意外骨折及特定手術傷害保險金契約—商品DM(請按此下載)
➜ 南山人壽意外骨折及特定手術傷害保險金契約—商品條款(請按此下載)
➜ 南山人壽意外骨折及特定手術傷害保險金契約—投保人須知及要保書填寫說明(請按此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