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即時 / 2020.6.3
台中市中區7層樓高的「幸福大樓」,上月18日發生電梯夾人意外,上百住戶連續8天被迫爬樓梯出入,甚至困住樓上輪椅族,因無法下樓而中斷生計。管委會痛訴,電梯事件其實可以不必發生,去年早已通過決議每戶收1.8萬元公基金,來做電梯、水塔、消防等修繕換新,但近1年的改善行動卻不斷遭既得利益者阻撓、官方放任,導致類似的事件在舊中區一再上演,盼政府能重視。
《蘋果新聞網》直擊破敗有如廢墟的大樓,發現「吃人電梯」僅是社區叢生問題的冰山一角,去年中旬管委會在市府的協助下成立,面對的是屋齡48年、百廢待舉的社區,沒有監視器跟門禁、水塔損壞、消防設備闕如、化糞池爆滿、電梯頻頻故障,每項公共設施都攸關安全,但公基金是「零」。
住戶帶領《蘋果》登上頂樓,發現四周防護欄杆鏽蝕到只剩幾根在支撐,而樓頂地板有白色、綠色跟灰色等不同色塊,原來屋頂早已漏水,但社區沒有錢修繕,7樓屋主遂各自塗上防水漆,才會出現這種拼貼奇景。
再打開老舊的混凝土水塔,早年設計簡陋,內部僅高80公分,只有1個進出孔洞,沒有廠商願意冒生命危險來清洗,容量只剩4分之1,藏汙納垢,水質不佳。
被困在7樓的輪椅族鄒先生,指著裝著泛黃液體的水壺說:「這就是這棟樓的自來水質,我還得另外買淨水器來過濾雜質,部份住戶為了不繳錢惡意阻撓設備更新工程,很要不得!」
代表管委會的總幹事周小姐指出,社區1、2樓是樓店,3~6樓為2房住家,7樓多為獨立套房,整棟設備幾乎壞光光,老舊社區又籌不出經費,管委會去年就在這樣的背景下成立,每項壞掉的設備都攸關居住安全,但別無選擇,只能依急迫性來決定汰換順序。
周小姐說:「去年經過估算,在區權會決議每戶收1.8萬元公基金,無論套房、2房、大面積的樓店都是這個價,誰佔到便宜都不重要,有些住戶是弱勢族群,我們也給予分期付款,預定189萬元的公基金目前約收了1成,去年已先通了爆滿的化糞池、裝監視器,試圖更新水塔、更換電梯卻遭到阻撓。」
一名許姓住戶透露,有些樓店戶自己裝水塔,也用不到電梯,便拒繳公基金,在區權會表決也不獲支持,便百般杯葛社區事務,「今年1月最扯,社區已經合法決議,要解決水塔老舊問題,付了錢請吊車吊來3座不鏽鋼水塔來更換,結果他們竟率眾『肉身擋車』,不讓吊車作業,警察來了勸不動,竟反叫管委會改天再裝,讓已經夠窮的社區,白白損失了上萬元,住戶繼續喝髒水!」
一樓遭指控的黃姓餐廳老闆表示,並不是想要杯葛社區事務,也不是不想繳錢,而是過去社區曾發生過不肖住戶捲公款事件,他很難相信現在做事的人沒問題,「社區這麼大的工程,也沒來問我們的意見,也沒出具任何明細說錢要怎麼花,就執意要做,我們怎麼能心服口服地繳錢?」
總幹事周小姐說:「我們到現在卡了一半的費用在水塔廠商那邊,還不敢施做,我只希望藉這些事件讓大家了解,即使社區再老舊,若有良善的管理制度、專業的人,可以按部就班規劃執行重大的設施修繕,舊樓依然能如新社區般活絡起來,社區要向下沉淪或往上提昇,都是在住戶的一念之間。」
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建三則認為,「肉身擋吊車」讓社區無法修繕改善,其實管委會還是有辦法應對,「事發當下就應強硬要求吊車業者,一定要把水塔吊完來履行合約義務,若不將工程做完,這個責任並無法歸責於合約雙方,因此吊車業者不能跟管委會收錢。」
陳建三也指出,至於擋車的民眾,也沒有理由妨害管委會行使權利,有觸犯「強制罪」之虞,管委會或吊車業者可以提告「強制罪」,要求警察將他們以現行犯帶走,能不能成立是其次,但管委會可以利用反對戶被警察帶走做筆錄的時間把工程作完。(蘋果即時 洪子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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