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即時新聞 黃哲民╱台北報導╱2017.10.23】台北縣新莊市雙鳳路亞洲世貿大廈社區警衛兼總幹事廖振盟,奉管委會指示,以地下停車場堆雜物會影響逃生等理由,把住戶蔡維守私人停車格旁堆放的窗簾布及推車搬到戶外空地,被當成垃圾載走。蔡追討無著怒告廖,法官認定法令未授權管委會侵犯住戶財產權,依毀損罪判廖罰金三千元。
各有立場
廖深受打擊本月初已離職,他昨婉拒受訪。該社區主委葉秀宜替廖喊冤說:「社區地下停車場長期被人堆置雜物,髒亂像垃圾場,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才決議清理,沒想到廖執行命令卻被判有罪,以後管委會如何維持社區整潔與秩序。」
應交清潔隊處理
起訴檢察官與板橋地方法院承審法官都表示同情廖振盟,指住戶不該把停車格旁公共空間當私人倉庫,但管委會碰到類似狀況若勸導無效,應依法報請主管機關,交給清潔隊或消防隊等權責單位處理。
五十三歲的廖振盟一年前到社區擔任警衛兼總幹事,今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他找清潔人員將地下一樓蔡維守的停車格旁雜物移到一樓警衛室旁空地,當地里長見狀通知清潔隊載走。蔡隔天發現東西不見,報警調閱監視錄影畫面確認廖帶人搬走,找廖理論未獲回應,怒告廖竊盜,經檢方訊問改告毀損。
廖日前應訊時說,事前已張貼勸導單與公告,還拜訪蔡請其自行清理被拒,才依管委會指示處理。但蔡昨否認看過勸導單,並說廖沒告知他,東西是女兒兩年前放的,包括二十匹窗簾布、一包白紗與一台推車,但現場並沒有消防設備或逃生通道,而且有其他停車格堆置更多雜物,管委會也沒處理。他已求償十五萬元,仍待審理。
警告不改將開罰
主委葉秀宜則說,不少住戶認為「我買了車位愛怎麼放就怎麼放」,到府溝通還挨罵,最嚴重時超過九十個車位旁堆置大量雜物,消防隊警告再不改善要開罰十二萬元。她說已改採拍照寄存證信函限期清理,逾期就通知主管機關。新任總幹事紀鴻春說:「社區總幹事不好幹,做得怕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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