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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繳管理費公布姓名有違反個資法?差一個動作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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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 2013.1.22
台灣住宅大樓林立,台北市某著名豪宅大樓管理委員會對欠繳管理費住戶,因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施行,不敢公布欠費住戶姓名索討管理費,管委會相當困擾,日前向法務部尋求協助,法務部說,欠費住戶名單可以公布。
公寓大廈、社區大樓或住宅大樓管理委員會可否公布欠繳管理費的住戶姓名?如何逕行公布欠繳住戶姓名會吃上個資法官司嗎?某住宅大樓管委會最近為欠繳管理費住戶的名單若被公告,管委會會否被住戶以違反個資法提告很是傷腦筋,向法務部查詢如何因應。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指出,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住戶欠繳管理費用,管委會可訴請法院命其給付及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等方式處理。
不過法務部官員表示,公寓大廈管委會與住戶的權利與義務,應明白記載在大樓管委會與住戶間的規約內,才生法律效力。官員指出,如規約載明住戶欠繳管理費用,就可公布該住戶的姓名時,依規約條文規定,大樓管委會自然得以將欠費住戶姓名公告,沒有觸犯個資法的問題。
但官員強調,大樓管委會蒐集、處理或利用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個人資料,仍應按個資法的各項規定辦理,並加以妥善保護,以免住戶個資外洩遭人不當運用而受累吃上官司。(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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