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 / 2020.6.8〕新北市永和區51歲劉姓男子與樓上林姓住戶因噪音問題產生嫌隙,劉男除在天花板安裝「震樓器」反覆敲擊外,並在公共區域的樓梯扶手抹油洩憤,林姓住戶被噪音干擾,1年多來無法安眠,且家中行動不便的8旬父母上、下樓梯還因此差點跌倒,忍無可忍提告,新北地院日前依強制罪判劉男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確定。
老人家下樓摸油漬差點跌倒
住3樓的林男指控,因噪音問題與樓下劉男長期相處不睦,2017年5月5日晚間11時許至2018年12月24日上午9時許,劉男以不詳工具反覆實施敲擊兩樓層間的樓板,甚至還以「震樓器」密集、不定次連續敲擊,製造擾人聲響及震動,嚴重妨害他及家人睡眠與居住安寧,他曾3度報警,劉男卻不改行徑。
林男控訴,劉男明知住處是無電梯的公寓大樓,年邁父母上、下樓都須靠扶手輔助,2018年5月,竟在樓梯扶手上塗抹不明油漬,不但妨害他及家人通行權利,還害行走需柺杖的媽媽差點跌倒。鄰居也證稱,樓梯扶手上的油漬會讓人跌倒。
辯稱抹油只想讓對方手髒
審理時,劉男辯稱,不滿林男在地板製造噪音,受不了才會裝機器反擊,但只有敲擊過3、4次,且是在白天才敲,最晚不會超過晚上10點;而在樓梯扶手上抹油,不是要妨害告訴人通行,只是希望對方的手因此弄髒,且上、下樓梯也可扶鐵柱,不一定要扶樓梯扶手。
法官依錄音檔內容,警方、鄰居證詞,及林家人患有焦慮症、睡眠障礙症等情況的診斷證明書,不採信劉男辯詞,一審判徒刑4個月,劉男不服上訴,二審反被判5個月確定。而林姓住戶也提出損害賠償民事訴訟,目前正審理中。
「震樓器」是一種振動機器,安裝在天花板,啟動後樓上地板就會高頻震動,產生像電鑽打洞時的噪音,一般來說,自家聽的聲音約30分貝,樓上聽到的卻達60分貝。(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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