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管委會由社區住戶組成,負責處理社區的大小事,但因為無給職、雜事又很多,被公認「屎缺」,經常面臨「找嘸人」的窘境,就有委員吐露心聲「下班後常常都在處理社區的事情,你做好是應該,做不好就等著被罵死」,但因為曾發現前任部分委員有圖利廠商、A錢之嫌,所以再累還是會繼續做。
現任大型社區監察委員的林先生分享,他的社區有20幾棟,戶數達2000戶以上,大型社區的好處是人多、錢多,相對好辦事,不必擔心管理費不足的問題,但人多也造成管理不易,各式問題層出不窮,甚至發現管委貪錢、收賄的情形; 他舉例,設備損壞時都需找3家廠商比價,而該社區規定,修繕金額10萬元內不必向上呈報,卻發現某家廠商填9萬元、另2家廠商填11、12萬,但當他自行去估價時,卻發現維修金額根本只需3萬多元,估價單明顯作假,於是他自告奮勇,並拉著幾位志同道合的熱血住戶,一起參與下一期的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之後也順利選上。
林先生表示,由此可見,大型社區就像個小型政府,常有黨派之分,若在管委會只有自身一人,在投票時面對另一派意見時就顯得勢單力薄,無法發揮作用,因此也要好好經營人脈,爭取住戶認同,當友好的管委人數過半,在決策社區問題時能更有效率。
林先生說,當委員真的不容易,常常要處理社區的大小事,尤其之前擔任公設委員時,因社區公設多,可能熱水不夠熱、廁所磁磚裂開、燈泡不亮,若住戶聯繫不到總幹事就會找上他,三不五時接到電話; 另外最讓他心累的是鄰居間的問題,如A戶裝潢,接到鄰居B戶投訴,就得扮演和事佬居中調解,希望彼此敦親睦鄰、和氣生財,若真協調不成只好請雙方上法院。
中信房屋企劃研究部副理江龍名表示,管委會由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遴選成立,負責執行會議的決議,在公寓大廈的管理運作上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儘管許多人認為管委是吃力不討好的差事,但為避免管委會遭人把持、為了社區整體營造好,只能請民眾多多參與,發揮對公共議題的公德心; 若真沒人願意擔任管委,可參照公寓大廈規約範本的作法,於社區規約中記載,管理委員會的選任方式,依區分所有權人名冊輪流擔任。(蘋果地產 唐家儀/台北報導/201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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