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余先生向《蘋果新聞網》投訴,購買新竹「竹科主人2」建案,結果第二年管委會由建商主導,致使管理費用驟升到每坪100元,且管委會聘請的秘書也是物管公司的媳婦,令他深覺受騙;負責該案建設的建商圓湖建設則表示,該公司並沒有主導權,且該秘書目前未婚,該言論造成秘書極大壓力,已聘請律師,將發表公開聲明,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余先生表示,建商賣屋時告知,2018年第一年不收管理費,由建商吸收,今年第二年則交回管委會由住戶自營,才得知社區秘書年薪45.6萬元,管理費用除了原預定的每坪70元以外,還須加上秘書的費用薪資攤提,每坪達到100元的管理費,等於增加3成,讓他非常不能接受。
他說「管委會已經被建商控制。」建商本身有2戶、建商包商則擁有3樓戶,而主委就是建商公司委派經理擔任,建商包商則擔任財委,所以最終決議社區秘書續聘;余先生指稱該秘書就是該建案一期總幹事的媳婦,就是物管公司的一員,有親屬關係,所以才會獲得主委支持,再度續聘。
余先生認為,第一年雖由建商買單薪水,但秘書多數時間收發郵件、偶爾打掃,有事情詢問時,卻找不到人,因為跑去幫建商賣屋,若第二年仍請同一人,等同要幫建商支付薪資,聘請一個幫建商賣屋的社區秘書。
圓湖建設負責人吳素靜則表示,今年6月26號成立區權大會時,該公司僅剩下2戶,根本無法主導整個管委會,但預售時就已經寫明約70元,而多出的金額則是要看管委會希望管理到甚麼程度;吳素靜解釋,社區秘書還未婚,一天排班8小時,必須清潔掃地、倒垃圾、園藝等一切包辦,45.6萬元年薪拆算,每個月約3.8萬元月薪,僅有4戶認為管理費用過高。
吳素靜說,從事房地產多年,從未對不起客戶,此次有人各大網路平台散播不實指控,已聘請律師研擬律師函,公開告知不可損害該公司信譽與名聲,否則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同時今晚將臨時召開管委會,與住戶公開商談此事。
新竹住宅週報社長陸敬民分析,該區域管理費用一般是50~75元不等,但「竹科主人2」戶數僅24戶、推測是造成管理費用相對較高的原因;陸敬民舉例,倘若聘請24小時保全,就需要3名人員輪班,總月薪約10萬元薪資,而該案總坪數約523坪,以管理費用每坪100元計算,整個社區每個月約為5.23萬元,連聘請24小時保全都不夠用,所以管理費使用通常需管委會決議,外人難以判定多寡。
住商不動產企畫研究室經理徐佳馨指出,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分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與「管理委員會」,住戶可以透過前者決議,由後者執行;該案住戶若覺得收費不合理,可以透過每年一次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案,透過表決再交由管委會執行。(蘋果地產 陳韋帆/新竹報導/2019.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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