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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遭鄰居不實檢舉噪音 律師:可提這樣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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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名讀者問:
我岳父約於2007年開設機車行,從剛開業至今都有人檢舉噪音,但這10多年來,警察和環保單位都來稽查過,環保噪音檢測都沒超標,但我們對這樣頻繁的檢舉感到很困擾,請問是否有解決或反制辦法?
律師葉書佑答:
關於遭人以不實內容惡意檢舉的情況,因已發生多次且歷經10多年,合理推斷是有心人士(例如曾有嫌隙之鄰居或同業競爭等)故意的行為,各類主管機關為防免惡意檢舉事件,多改採實名制的檢舉方式,也就是雖然一般民眾無法得知是遭何人檢舉,但檢舉人向主管機關檢舉必須實際具名,否則主管機關不隨意發動稽查。
然而,惡意以不實資訊向主管公務員檢舉者,可能涉犯《刑法》誣告罪或強制罪;而在民事上,惡意檢舉者是故意、不法侵害他人名譽、自由等權利,依《民法》規定,可請求對方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建議讀者的岳父可以分別向當地的地方檢察署、警察局提出刑事告訴,由司法警察機關進行追訴並調查惡意檢舉者為何人,或向地方民事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蘋果即時 顏凡裴/採訪整理/2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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