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 / 2019.5.10
永順大樓的地下停車場,被台北市政府認定違規,而且需要拆除,讓住戶相當不滿,因為有不少人都是在20年前,花了百萬元買下,以為就是合法車位,甚至還持有土地所有權以及建物所有權狀,但專家一看就發現,建物是登記防空避難室,因此根本不算合法停車場。
住戶兼地下室共有人伍小姐:「這是我的車位,那個封條拿掉了,這是我為了保全我自己,我自己再貼的公告。」
帶著我們到車位來看,住戶伍小姐相當氣憤地說,20年前花了上百萬元買來的車位,現在說拆就拆。
地下室共有人楊先生:「當初是因為有兩個小孩,我要工作,我太太要工作,所以不得不買,忍痛買的車位,知道違法會買嗎?有瑕疵的東西你會買嗎?」
另外這位楊先生,雖然不是住戶,但使用這車位也超過10年,現在被告知違法,大家相當納悶。
地下室共有人陳先生:「買的時候,建商給我們的所有權狀,一張是建物的,兩張是土地所有權的持分。」
住戶兼地下室共有人伍小姐:「如果這有問題,你是政府當初為什麼不來處理。」
「物管人員精進班」會持續開課,開課訊息都在同一篇網頁。
拿出停車格買賣的證據,還有律師蓋章,甚至還有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但專業人士一看,馬上發現問題。
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王進祥:「變成類似幽靈停車位的概念,因為你買到有建物權狀沒錯,你也買到有基地持分也沒錯,但是實務上,你建物權狀應該還要領建物登記簿謄本,一看到建物登記簿謄本就可以知道說,它建物的用途是防空避難室,並沒有停車場。」
雖然車主們都有獨立權狀,但這建物所有權狀上面寫是防空避難室,並非是停車場用途,但一般民眾購買時,根本不會注意,只認為有權狀就沒有問題。
地下室共有人:「我是在103年買的,我買之前有問一下有沒有什麼問題,為什麼停車場好像沒有很高,他們說沒問題都有權狀。」
甚至住戶透露,有人是近3個月才新買車位,無奈面臨拆除命運。
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王進祥:「還有第2個爭議就是應拆未拆,公告跟公示,沒有讓善意第三者知道。」
專家表示,購買前發現用途不對,就得多方詢問,才不會買到幽靈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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