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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垃圾被清潔人員投訴太臭.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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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名讀者問:
我是台北某電梯大樓租客,獲房東同意養了貓。這棟大樓頂樓有共用垃圾桶和回收站,每次我都會先用一個垃圾袋把貓砂綁好,再用台北市垃圾袋與其他家庭垃圾一起裝好拿去丟,以便清潔人員處理。但近日不斷被清潔人員投訴,家裡垃圾又重又臭,請問他的角色提出這樣投訴合理嗎?除了他向管委會投訴外,我並沒被任何鄰居告知造成大家困擾,請問我可怎麼回應?
大壯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主持律師高宏銘答:
首先,這位大樓清潔人員直接向本件讀者表達的方式,並不適當,大樓清潔人員的工作合約,應該是跟社區管理委員會產生僱傭或委任的法律關係,本件讀者只是住戶,不是這份合約的當事人,清潔人員不宜直接找住戶討論垃圾太重或太臭的問題,應向合約的另一方、也就是管委會反映說明,合約當事人才有權利義務,依照合約規定處理,也是法律上正確的處理途徑。
建議讀者遇到這種狀況,不必跟清潔人員起爭執,若管委員沒來反映清潔人員所說狀況,讀者就依照自己原先的處理方式,只要不影響社區其他住戶即可。假如讀者跟清潔人員為此發生言語或動作上的衝突,例如遭清潔人員辱罵或毆打,這時清潔人員可能會構成民事上的侵權行為,讀者可蒐證提告求償。
反之,若是讀者一時衝動,辱罵或毆打清潔人員,讀者也可能會被清潔人員提告索賠。所以,最好的方式,還是把原先為了垃圾太重太臭所引起的紛爭、心裡的不舒服,都交給管委會處理,除非管委會也要求讀者應改善,因為管委會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和《社區規約》,有管理社區公共事務的權利與義務。(蘋果即時 黃哲民/採訪整理 / 201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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