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 記者 李建瑩 / 攝影 賴重榮 報導 / 2019.3.9
看房跑錯地方,還跟保全起爭執!台中市南屯區社區樓下,一台轎車佔用人行道,保全勸阻男駕駛離開,但是對方氣急敗壞,甚至從車上拿出鋁棍威脅,還疑似動手推擠保全,警方火速到場,男駕駛自稱是要來這裡看房子的,結果一問地址才知道,他根本走錯路,原來要看的房子是在隔壁條街,對於車輛佔用人行道,警方依法開罰。
男子看到警察來,趕快把鋁棒,放進車內。
咆哮聲太大,越來越多人圍觀,社區保全本來讓著他,但沒用,對方態度很強硬,最後發生衝突報警。
大樓保全:「他把車子停上來,然後跟當天的現場人員嗆說,他是來看屋的,為什麼不能停那裡,停一下是會死喔,一開始(保全)是有好好講,可是房客很兇。」
員警到場,男子還是氣急敗壞,經過勸阻,原來他大牌直接把車插在人行道上,保全勸阻,希望他移車,但男駕駛回嗆,我要來看這裡的房子,暫停一下會怎樣,疑似還動手,把保全推到牆角,甚至誇口說,我要買這裡的房子,以後就是這裡住戶。
大樓保全:「他跑錯棟,他不是要買我們這邊,他是要去其他的地方看屋,以為是我們這邊。」
記者李建瑩:「大樓的門面本來是沒有擺放,這兩個鐵架的,自從上次衝突之後,避免有人再把車開上來,現在擺出鐵架。」
糾紛發生在台中南屯區的社區大樓,因為報案時,提到有人拿棍棒恐嚇,還好員警立即出發,在三分鐘之內趕到,警方調查,男駕駛41歲,是南投人,開車到台中,可能路不熟,最後發現竟然根本是找錯房子,他要看的是隔壁棟,烏龍一場。
四分局春社所所長董力勳:「保全人員就以手機,拍攝李姓民眾的車牌,致李姓民眾感到憤怒,就與保全人員產生爭執。」
警方到場,雖然男駕駛沒有持棍打人,物業公司人員,也決定放他一馬不提告,但看個房子,竟然直接佔用人行道,當成他的私人車位,警方開出紅單,罰600到1200元。
★沒看過這些書,請別說很懂開會。
如想要及時接受到「我愛社區」的好文章分享, 趕快來 「我愛社區」 按吧!
●主席未經可決即宣佈散會,自不生散會之效力。
●省電vs安全 大樓住戶為梯燈開關吵翻天
●惡鄰占用公共空間,門一打開就撞到.怎麼辦?
● 攤商不滿被驅趕.沒收 持鐮刀殺保全「砍到見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