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陳姓男子日前砸下110萬,法拍購入南區一處大樓的2間店面,當工作室,豈料搬遷時,管委會王姓副主委卻以「前屋主欠費」為由,向他強索18年、22萬元管理費,但該大樓屋齡僅22年,陳男拒繳,出入口旋遭鐵鍊封鎖,管理站還貼上告示,強調「不准開」,陳男報警、求助1995專線皆無效,痛批:「真的太惡質!」
爆發爭議的物件位於台中市南區南天王社區大樓,屋齡22年,共18層,1~4樓規劃為商場使用,5~10樓為套房,11~18樓則為一般住宅;是超過400戶的雙面臨路住商混合大樓。
陳男向《蘋果》投訴,指上月18日透過法拍,以110萬元價格,購入該社區4樓之2與4樓之3,共2戶店面,室內各為10.1坪,打算存放工作用品,已完成過戶手續。
其中4樓之3租給洗衣店業者營業,租約於今年6月到期後,並無續約,陳男購入該店鋪後,雙方點交屋內洗衣機、烘衣機、飲水機等生財器具,並約定在本月15日為期限搬走。豈料,該社區王姓副主委此時跳出來,要求陳男繳清前屋主積欠的管理費用共22萬元,否則不讓洗衣業者清空設備,還將主要通道出入的玻璃門以鐵鍊上鎖,僅留一人可側身通過、約50公分寬的空間。
陳男控訴,當初法拍標的上並無寫明需代前屋主清償22萬元管理費,並提出洗衣業者繳交管理費的紀錄單據,他表示,店鋪管理費每月僅505元,欠費22萬元,等於欠繳435個月、2戶長達18年都沒繳,「但大樓屋齡才22年,怎麼算都不合理。」
離譜的是,管理站還貼有告示,稱「若有人要開鎖(開門) 4-2、4-3不准開 請他找總幹事 所以請特別注意 帶著鎖匠工具的人」,陳男與王男溝通2次未果,最後報警控告王男妨害自由,並向1999專線投訴,但迄今並無下聞。
《蘋果》走訪現場,除了一樓的臨路店面滿租之外,2、3、4樓大部分都是鐵門拉下,並無營業,且從外觀就可以明顯看出窗戶破碎,窗簾隨風呼嘯。記者致電求證該社區辦公室,接電話的小姐表示副主委不在,並且不方便給聯繫方式;另外再致電給該社區主委,她僅表示「已經卸任,不方便多說」,隨即將電話掛斷。
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公寓大廈管理科科長林東賢表示,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人與人之間的債務,與房子無關,管委會無權對新屋主求償;另外,即便有債務關係,新屋主有使用權利,管委會不能制住戶通行。
執業律師田勝侑表示,社區副主委用鐵鍊上鎖通道玻璃門,造成住戶出入不便,可能觸及《刑法》妨礙自由,建議新屋主寄發存證信函給管委會,避免未來要訴訟之時沒有證據佐證,刑事上則為報警,尋求公權力保護。(蘋果地產中心/台中報導 / 2018.11.29)
【社區互聯網 註解】目前法院大部分的見解皆以「債之相對性原則」為判決依據,故應向前手追索,更不能採用這般違法手段。
【法拍地雷1】110萬買2間店 遭索18年管理費搥心肝 | 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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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遲遲不成立 住戶四處求助卻總鬼打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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