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一台汽車人之常情,不過一口氣停兩台,就太過火了吧!台中豐原某處屋齡10多年中古大樓,上月底有名住戶將自己的百萬奧迪小跑車及Honda掀背車,兩車塞進同個車位,管委會不斷勸阻、公告、寄存證信函都沒用,奧迪車主還直嗆說「沒有不合法」、「就是帶頭想當烈士」,甚至在擋風車窗貼上管理費收據及報章簡報,證明自己合情又合理,管委會看得直搖頭、直呼不可理喻,蒐證後憤而投訴台中都發局。
台灣人向來公私領域混亂不清,管理一個社區,什麼樣的人都可能遇到。台中豐原就有個案例,社區主委A先生(化名)分享說:「地下社區平面大車位,近來有住戶前後直接停上兩台車,不僅不符合社區規約,也大幅越線,更因擋住地下換氣排風扇,造成維護清潔困難。」經由勸導、公告都沒用,寄發存證信函還拒領,甚至還嘴說想當「開創者」、「烈士」,實在很離譜,10多年來、共206戶住戶,第一次遇到這種人
社區主委A先生指出,社區平面車位須收取每月150元清潔費,同車位可停機車,但得登記並額外收取清潔費。違規住戶則為了力抗住戶規約,「不僅不聽勸告,還自行劃撥轉帳2台車的清潔費進入社區基金、再張貼在車上,並自行擷取法院判例簡報,如符咒般貼在汽車擋風窗,就是為了要力抗管委會和規約。」
據了解,該中古社區地下車位雖然全滿,但附近仍有私人停車場可供停車,每個月租金僅僅2000~2500元,而這對從事教育及生意的40多歲的違規住戶夫婦,寧願越線霸佔公共空間、也不願妥協,顯見有多拗,雖然目前暫無法取得該住戶回應,但管委會指出,上週開會協調對方也不願坐下來好好談,已決定報請主管機關處理。
台中都發局公寓大廈管理科科長林東賢指出,社區各空間用途得當初建築師依建築技術規則檢討劃定,不得做其他用途,停車位空間亦然,而且應在自己權利範圍使用,不應占用公共空間或影響逃生、維修及妨礙進出。建議可以先了解住戶規約及建照用途設定,若社區協調不成,可再報請主管機關處理。
他強調說:「依照該案例,勘查屬於若有明顯違法事證,可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九條,對住戶發布限期改善並陳述意見,最後若仍未改善,主管機關可依法開罰四萬元,並可連續開罰。」
新聞引起網友回應,大多也認為車主霸佔不合理。Yen Lin說:「沒錢多買一個車位,可以租啊!這根本一部車停在車位格子外面,公設的空間耶。」、「有夠惡劣的車主,霸佔通道。」、「車主有滿滿的台灣價值!」、「這代表開TT也沒多有錢 有錢會再買一個車位」、「很簡單!遇到這麼爛的就需要私法正義了,監視器全關掉,把車砸爛就好啦!」(蘋果地產 王鈞生/台中報導 / 2018.11.28)
★沒看過這些書,請別說很懂開會。
如想要及時接受到「我愛社區」的好文章分享, 趕快來 「我愛社區」 按吧!
●【律師說】鄰居噪音吵不停 如何排除侵害自救?
●主席以【重大議案】不能在「臨時動議」提出,對嗎?
●區權大會決議「禁養貓狗」 已飼養的住戶可以繼續養嗎?
● 樓上漏水、樓下壁癌 理智線別斷.先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