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問題」一直名列房地產消費糾紛的前幾名,除了買屋前仔細觀察,也有不少民眾入住一段時間後發現天花板出現水痕與壁癌,可能是樓上房屋漏(滲)水所致,但時常聽見樓上住戶會聲稱「漏水是你家的事,關我甚麼事?」,還沒開始溝通理智線就斷了,那該如何保障自家的權益?
首先,必須先證明住家漏水是因為樓上房屋漏(滲)水所致,並因此造成損害;不過,漏水原因通常不容易從外觀判定,有些是鄰居家施工造成,有些是公寓大廈的公共管線損壞造成,甚至也有可能是自己的房屋出問題引起。
建議先跟管理室取得建築平面圖,先搞清楚漏水處是否為樓上管線造成,若老舊公寓沒有成立管委會,也能向縣市政府的建築管理處申請「使用執照副本圖」,再會同土木技師進行鑑定,確認責任後舉證後就能進行調解。
舉證方式除拍照並留存受損物品以證明,最好請驗屋專家或專業單位鑑定,如果提告前沒有請專家鑑定,法院審理時還是會要求找專業單位鑑定,作為判決依據。
若確認漏水水管屬於樓上住戶的專有管線,原則上應由樓上住戶負責。倘若漏水管線屬於樓下與樓上住戶共有,則應由兩戶一同負擔,比例一人一半。但還有另一個情形該漏水管線為社區的共同管線,應由全體共有人一同負擔,這部分可請管委會處理。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漏水只要判定漏水處是哪一方的責任,該方就必須負責修繕,不過在實務上執行時卻有困難,也不少人走上法院進行訴訟程序,儘管法院判決樓上住戶應負責維修,但也難強制執行。
居安心科技檢驗主任張瀞文表示,漏水不管是新成屋或是中古屋都十分常見,以她經手過的案例,最差的狀況就是鄰居兩家人已經鬧翻,即便樓下住戶受不了自己要付費維修,樓上卻不讓步連門都不開,最後只能提告,走向真的撕破臉,但提告費用可能遠比維修費來得昂貴,加上進入訴訟漏水時間也會拉長;所以建議還是先找樓上住戶溝通,若溝通未果可請社區管委會一同進行協商,或申請鄉鎮市公所調解,仍無法解決問題,再尋求法院訴訟程序,會是比較和氣的作法。(蘋果即時 陳筱惠/台中報導/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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