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 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 2018.9.25
頂樓戶常有樓頂平台漏水、夏天炎熱問題,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說,漏水可以找管委會,管委會不處理,可以找人做防漏,事後跟管委會要錢,若因管委會不處理漏水導致屋內損失,也可跟管委會求償。
至於太熱,可不能隨便加裝隔熱層,除非經過區分所權人同意,否則裝了之後,管委會不僅不買單,還可以要求拆除復原。
近來有住在頂樓民眾上網詢問,天氣炎熱,不知可否要求管委會在頂樓平台加裝隔熱層。民眾說,頂樓是公共空間,漏水造成樓下不便,可以找管委會處理,太熱了,是不是管委會也要幫忙做?如果管委會不理,是否可以自己鋪設?
郭紀子表示,公寓大廈的樓頂平台屬於共用部分,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其修繕、管理、維護,應由管理委員會負責,因此如果樓頂平台漏水,管委會確實必須負責修繕,若管委會置之不理,住戶可以自己修,費用再向管委會索取。
修繕費用如果較低(一般認定在10萬元以內),管委會可以直接決議;修繕費用較高時,屬於重大修繕事項,依照同法規定,需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
郭紀子特別提醒,如果管委會不處理,造成住戶損失,住戶也可以跟管委會求償。
樓頂平台加裝隔熱層則不同,因屬加裝、改良,而非就原有設施修護,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1條規定,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需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若擅自作為,管委會可要求其恢復原狀並負擔相關費用。
如果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同意頂樓住戶加裝樓頂平台隔熱層,修繕費用也需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
社區必備的三本經典好書:
● 仗議執言
●驚爆台灣議事醜聞
● 再爆台灣議事亂象
★沒看過這些書,請別說很懂開會。
如想要及時接受到「我愛社區」的好文章分享, 趕快來 「我愛社區」 按吧!
●【非看不可】社區裝監視器 住戶是可以要求拆除的
●【無奈片】市府輔導無方 管委會被住戶聯合罷免
●大樓電梯漏水 管委會竟要住戶自掏腰包檢修
● 【駭人片】水管莫名塞4年 清出一條「黑山老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