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受三棲特種訓練的邵姓男子,多年前曾假借看屋趁機性侵女房仲未遂,被判7年半徒刑,前年因縮刑出獄,但他死性不改,今年婦女節時,他因缺錢花用,假借看屋名義,趁看屋時,拿出預藏的瑞士刀,洗劫一名女房仲,搶走女房仲身上7千多元現金,警方獲報後,在路邊逮捕正悠閒喝咖啡的邵男,檢方偵結,依強盜罪嫌將他起訴。
據了解,當兵時曾受三棲特種戰技及格鬥訓練的男子邵招明(43歲,有竊盜、妨害性自主等前科)曾犯多起性侵案。2008年3月他趁假釋期間,在宜蘭市文化中心遇到正在從事房仲業的國中彭姓學妹,以三星鄉有一棟待售農舍,屋主想投保產險為由,相約當天下午看屋。
彭女被騙進屋,邵嫌持刀將她押至二樓,以膠帶反綁雙手,並拉下胸罩強吻。剛好另名房仲前往該處巡屋,聽見女子呼救聲進屋敲房門查看,彭女趁邵嫌開門時衝出,除報警外,直奔醫院採驗邵嫌留在胸部的唾液檢體,警方獲報後將他逮捕送辦。
然而邵男出獄後,死性不改,今年3月8日婦女節當天,他前往宜蘭市民權路一建設公司銷售辦公室,見鄭姓女房仲獨自一人留守辦公室,認有機可趁,佯稱打算買房,要鄭姓女房仲帶他看屋,兩人到成屋內看屋時,邵男竟把鄭女推入廁所內,並掐住鄭女頭部、摀其嘴巴,將她壓制在地,拿著一把折疊刀,抵住鄭女脖子。
鄭女不斷反抗,雙側臉部多處擦挫傷、右側頸部多處紋狀擦傷併挫傷、左頸抓傷、右側頭部撕裂傷、右手肘刺傷、撕裂傷等傷害,邵姓男子強押鄭女讓她無法反抗,並要鄭女交出身上財物,但鄭女說她身上只有一些現金,財物全放在辦公室裡,而辦公室的鑰匙插在1樓大門上。
邵男擔心鄭女逃跑,遂把她全身衣物脫去,之後再到一樓拿鑰匙,鄭女苦苦哀求,表示願意跟他一起回辦公室拿錢,邵男才同意讓鄭女把衣服穿回,之後兩人回到辦公室內,鄭女從皮包內取出7000元交給邵男,邵男得手後,隨即逃逸。
警方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調閱工地週邊監視器,鎖定邵男涉有重嫌。專案小組成員於9日晚間8時許,發現邵男在宜蘭市復興路上一間連鎖咖啡店,悠閒地喝著咖啡,隨即通報,警力趕抵後,隨即上前圍捕,將他壓制在地,起出作案用的瑞士刀、安非他命0.48公克、吸食器及贓款2700多元後,他供稱,是因為沒錢吃飯才臨時起意搶劫,訊後依強盜、毒品等罪嫌送辦。
邵男到案後坦承不諱,檢方認為其所為涉犯《刑法》攜帶兇器強盜罪嫌,且為累犯,將他提起公訴,另扣案的瑞士刀沒收。(蘋果即時 林泊志/宜蘭報導 / 20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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