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分享
社區大小事
COMMUNITY EVENTS
多數人決議一樓住戶不用負擔電梯修繕費.可以嗎?律師說可以
閱讀人數
8969
不具名讀者問:
華廈的1樓住戶認為不會使用到電梯,以及往上各樓層的樓梯,故認為電梯保養及維修費用與電費、樓梯間電燈電費等,毋須負擔,是否合理?
律師呂紹宏答: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民法》第822條規定,電梯屬於共有物,一樓住戶也是共有人之一,就必須負擔電梯的維修費。
如果讀者認為不合理,應該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由多數所有權人決定來排除一樓住戶繳納電梯維修費的義務。也就是說,依照法律規定,一樓住戶即使沒有使用電梯,也應該要負擔電梯維修費用。(蘋果即時 游仁汶/採訪整理 / 2018.2.28)
社區互聯網葉木超註解:
呂大律師說:「如果讀者認為不合理,應該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由多數所有權人決定來排除一樓住戶繳納電梯維修費的義務。」僅就這段話來說,除非規約有規定是多數決。正確的說,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1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外,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二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行之。」
況且還有樓頂平台也是共用部分,一樓住戶或許也會搭電梯上去使用,給予打折優惠較為普遍適用。
★沒看過這些書,請別說很懂開會。
如想要及時接受到「我愛社區」的好文章分享, 趕快來 「我愛社區」 按吧!
更精彩的文章
● 社區社團必備良書,法官律師、市議員立委強力推薦
●活下去!菸酒醫師:癌末壽命剩3個月 活過來也只要四個月
●建商只會唬爛!2 張報紙廣告曝今年房市真相
●「千萬不要伸手接刀子!」談買房 財經作家一語驚醒年輕人
● 社區相關行業的福音!社區互聯網可以幫您打廣告!
●活下去!菸酒醫師:癌末壽命剩3個月 活過來也只要四個月
●建商只會唬爛!2 張報紙廣告曝今年房市真相
●「千萬不要伸手接刀子!」談買房 財經作家一語驚醒年輕人
● 社區相關行業的福音!社區互聯網可以幫您打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