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分享
社區大小事
COMMUNITY EVENTS
經區大決議通過將機車位改成汽車位.可以嗎?
閱讀人數
6997
不具名讀者問:
大樓管委會未做通知或詢問,私自刪除當初建商畫在公共空間的部分機車停車位,改成汽車停車位供住戶承租,但新增車位尺寸畸形,後方是一斜的牆面,且不到法定大小,因為我的車位就在對面,被新增車位突出部分擋住迴轉空間,不好停車,向管委會多次申訴無效,會議紀錄也漏記這個討論項目,請問該怎麼辦?
律師王瑞甫答:
《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建築物應該依核定的使用類組使用,當有變更使用類組,或有同法第9條規定新建、增建、改建、修建等建造行為以外的主要構造、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停車空間及其他與原核定使用不合的變更者,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但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下之使用變更,不在此限。
至於違反第73條第2項規定者,另依《建築法》第9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必要時,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命其於期限內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
因此,就《建築法》上述相關規定,公寓大廈機車停車位之變更,因屬共有物之管理,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外,還必須至縣市政府都發局或建管工務單位辦理使用執照變更登記。若有變更車位卻未辦理變更登記,管委會可能會因為違反《建築法》而遭罰。
倘使讀者屢向管委會申訴無效,建議可向縣市政府都發局或建管工務單位詢問、檢舉,以保權益。(蘋果即時 許淑惠/採訪整理 / 2017.11.27)
★沒看過這些書,請別說很懂開會。
如想要及時接受到「我愛社區」的好文章分享, 趕快來 「我愛社區」 按吧!
更精彩的文章
● 社區社團必備良書,法官律師、市議員立委強力推薦
●健康又「助性」 吃了讓另一半想滾床單的7種食物
●李嘉誠 說:拿你當傻子的人,一輩子都別交!
●人民沒有無端接受酒測之義務 「裝睡」躲酒測被罰9萬.判無效!
● 社區相關行業的福音!社區互聯網可以幫您打廣告!
●健康又「助性」 吃了讓另一半想滾床單的7種食物
●李嘉誠 說:拿你當傻子的人,一輩子都別交!
●人民沒有無端接受酒測之義務 「裝睡」躲酒測被罰9萬.判無效!
● 社區相關行業的福音!社區互聯網可以幫您打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