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廖庭毅/整理報導
管理費的收取是為了維護居住品質,而有許多網友分享,管理費常因為地區及住戶數的不同,計算方式不一樣,專家提醒,收取標準應公開決議,而若多數人達成共識,每戶都應按時繳納,以營造共善的居住環境。
有網友在Mobile01提問,管理費要怎麼收才合理,大部分的回應都表示是以坪數計算,但有人認為,大家用到的公設都差不多,應該統一價格,也有網友指出,管理費的收取制度其實難以盡善盡美,比方說長時間待在國外的住戶,繳的是一樣多的管理費,或像是佔公電比例很高的電梯費用,住在2樓的住戶使用頻率會少一些,真要計較每戶的狀況來收取管理費,並不實際。
有網友觀察,管理收費方式跟社區的戶數多寡,還有各房型的坪數大小差距有關,社區住戶在60戶以下的,且每戶房型的坪數不會落差太大,會統一費用,而60戶以上幾乎都是坪數計算,同時實際情形也要看社區公設的規劃多寡而定,越多元的公設通常要越多的維護費用。也曾有房產雜誌整理,北部地區的社區管理費每坪在50元至100元間,而中南部平均每坪則便宜20元左右。
據東森新聞雲報導,崔媽媽基金會法律志工邱德儒律師指出,管理費的收取標準多明定在社區規範公約中,而規範公約的修訂必須透過所有權人會議,依據一定的出席、決議標準才能修訂。而崔媽媽基金會公寓大廈事務顧問饒後樂於蘋果日報表示,住戶拒繳管理費或公共基金,可依法要求主管機關開罰4至20萬元。另外,民眾在看屋時,可先確認每月應繳的管理費額,並可觀察社區公布欄有無張貼住戶欠繳名單,藉此了解該社區住戶水平。
社區互聯網 葉木超補述:
1.內政部營建署的解釋文與饒顧問的看法不同,他們認為管理費與基金不同。
2.從這幾年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文來看,拒繳管理費走行政罰款都是慘敗收場。
3.然本人確信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和內政部營建署都曲解立法精神,若是考慮到罰款金額太高,立法機關就應該盡速修法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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