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宇╱高雄報導】
漏水是常見的鄰里房屋糾紛,抓漏不僅麻煩,追究漏水源頭、責任歸屬更常常引發爭議。特別是發生在左右鄰居共同壁的漏水,應該誰出來解決?律師指出,只要找出漏水的源頭,就能清楚釐清責任歸屬,若漏水源頭的屋主不願負責處理,可透過管委會出面勸說協調,最終才透過訴訟。
有一句台語的諺語這麼說:「醫生怕治嗽,土水怕抓漏。」漏水影響大卻難處理,常讓民眾非常頭痛,高雄市仲介公會監事何忠義表示,室內常見漏水的地方,包括天花板與牆壁接鄰處,以及浴室等,以天花板為例,發生漏水直覺會認為是樓上鄰居的問題,但實際上也可能是更上一層漏水,因此要找到漏水的真兇,還是需要專業人士判斷,甚至得破壞牆面,才能找出問題的來源。
公寓頂樓若屬於約定專用,發生漏水就應由專用人負責。 | 梯間屬於共有部分,漏水或壁癌應由全體住戶一起處理。 | 浴室內管線多,常容易因管線老舊而漏水。 |
共同壁漏水皆須負責
但找出漏水源頭後,是單一戶或是由左右、上下鄰居一起處理?昭明法律事務所律師何曜男表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第10條及第12條,就載明了遇到相關問題該由誰負責。何曜男指出,漏水問題發生的地方,若屬於社區共有部分,就由管委會或社區的所有區分所有權人一起處理;屬於個人專用的私有部分,當然就必須由個人處理。
不管大樓或透天厝,常常都會有和鄰居的共同壁,若是漏水出現在共同壁,何曜男建議應由雙方一起處理,找出漏水的責任歸屬後,再由應負責的那方支付修繕費用。不過也有例外狀況,如A戶正進行裝潢,挖破了B戶的水管,即便是B戶的水管破裂造成共同壁漏水,但起因是A戶施工不當,就須由A戶負責。
但若漏水發生在共同壁,但鄰居不願意一同處理該怎麼辦?何曜男表示,民眾可先向管委會申訴,請管委會出面勸說,若鄰居仍拒絕其要求、或沒有管委會組織,則可以請鄰里長出面勸說,再不行則可至鄉鎮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最終手段則是經由訴訟程序,促使對方出面解決。
抓漏前 可先告知鄰居
要處理漏水得先找到源頭,民眾最好先和鄰居、管委會反映有此狀況,並藉由管委會介入協調如何抓漏,甚至可由管委會代為洽詢抓漏師傅,找出漏水原因後再看該由哪一戶負擔費用,如此一來可兼具公正性,比較不會傷害鄰里關係。
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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