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天外飛來橫禍!在台經營公司的一名伊朗籍男子,4年前在社區中庭整理麻繩,突然狂風大作,17樓頂一根鏽蝕旗杆應聲斷落,竟然不偏不倚砸中他,送醫不治;基隆地院審理認為,社區總幹事、保全公司及管委會未善盡保養旗杆之責,須連帶賠償407萬8081元給死者家屬。
基隆地區96年5月8日晚間颳起大風,源遠路一個社區17樓頂的一根鏽蝕旗杆,當晚7時23分被一陣怪風吹落地面,剛好一名55歲伊朗籍商人帶著陳姓工人,在一樓中庭整理麻繩等物品,旗杆掉落時,擦過陳姓工人手部和臀部,再砸中伊朗籍男子頭部,他當場血流如注,倒在血泊中,送醫仍不治。
總幹事 已判刑5月
當時社區總幹事郭得已於97年被基隆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確定。
但死者家人認為,除了郭得有過失,天網保全、社區管委會、建商國產公司及建築師鄒守棟,都要對旗杆管理及設計不當負責,遂向法院請求支付喪葬費及死者兩名女兒扶養費、精神損害賠償共550萬元。
鏽旗杆釀禍 3方有責
法院認為,社區旗杆裝設超過10年,社區未適當保養導致鏽蝕斷裂,與當初建造的國產公司及建築師鄒守棟,並無因果關係。但郭得案發時是社區總幹事,又受雇於天網保全公司負責管理社區,對社區安全維護負有義務,郭某、天網公司及社區管委會卻疏於注意旗杆已鏽蝕,未及時汰換,造成被害人與其家屬無可回復的損害,要負連帶賠償之責,法院遂判這三方要連帶賠償死者家人包括殯葬費、女兒扶養費、精神損害賠償,總共407萬8081元。
保全公司研擬上訴
天網保全公司負責人冷延明昨天說,不懂法官怎會這樣判,會與律師研究後上訴;郭得說很遺憾,畢竟是一條人命,會找律師研究上訴事宜;社區保全警衛表示現任主委出國,總幹事休假,記者無法得知管委會說詞。【摘自 自由時報】201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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