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 – 2016年11月20日 下午7:45
某間知名上市公司在新北市新莊的5000坪廠房,竟然傳出土地糾紛,土地仲介指控,當初原本的地主是傳產公司老闆,因為投資失利賣地,委託他以14億多的價格賣大樓廠房,沒想到幫忙接洽引薦後,對方竟然自行以12億8000萬的價格,私下成交,還拒付近2000萬的仲介委託費,雙方大打官司。
土地仲介林先生:「真的覺得這個企業家太沒有良心了。」
既生氣又無奈,因為土地仲介林先生,幫一名投資失利,負債好幾億的老闆賣廠房,但他指控,事成之後對方卻翻臉不認人,該拿到的近2000萬佣金,付諸流水。
土地仲介林先生:「(2015年11月13日)宣布說13億賣出去,其實16日的時候用12億8000萬賣掉,於是把我們踢出外面。」
就是這塊位在新莊的企業總部跟廠房,土地加建物一共5000坪,雙方簽訂委託書,林先生幫忙斡旋了3年,帶了8組買家都破局。好不容易,2015年11月上市公司有意購買,林先生引薦雙方見面,胡姓老闆開價13億,想不到,隨後他竟跟對方以12億8000萬,私下完成交易,佣金還付給了另一家仲介,因為最後一年兩邊沒打委託合約,林先生到頭來被一腳踢開,懷疑對方早有預謀。
土地仲介林先生:「說我好像沒有什麼委託書,其實我們是跟他講說,等到有買家的時候他要補開他說好,結果他就偷偷摸摸就是去簽約完成。」
秀出對話內容,證明確實是自己牽線買賣。不過,遭指控的胡姓老闆則說,出售土地時找了10家仲介,最後是透過買家御用仲介接洽,事發後林先生也氣得上法院,提出民事告訴。
聲音來源:律師葉恕宏:「如果說當事人有留下相關的對話紀錄,或者是LINE的通訊內容能夠足以佐證,證明這個口頭約定的部分,雙方確實有一直表示合適,並且對於協議的內容都有明確的共識,那這部分也能夠足以證明,大家有達成一定的協議。」
律師表示,只要有辦法提出證據,佐證曾有口頭契約,仲介方就能要求損害求償。土地仲介買賣,鬧出糾紛,兩造各說各話,一切靜待司法判決。(民視新聞李宜庭、吳俊德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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