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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問題多
MEETING PROBLEM
●三分之二怎麼計算?大律師被考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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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知名大律師經常接受政府機關邀約講課,乃傳授公寓大廈相關法規的專家,但碰到「三分之二以上」的問題依然沒轍。
他曾經受聘於一百三十一戶的社區,為催收管理費擔任原告之訴訟代理人,而被告住戶就是興建該社區的建設公司,所聘大律師自非泛泛之輩,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出席人數只有八十六人未達三分之二以上,抗辯該次會議訂定的規約無效(這是修法前的案例,修法前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出席始能訂定或修改規約),由於兩造對管理費收取的多寡有爭議,而規約裡面訂有管理費的收費標準,所以規約是否合法便成為該訴訟案的主要爭點。
然這位原告大律師竟挖空心思的具狀,陳述八十六人經過如何計算就會達到三分之二以上,如反向推算啦、經驗法則啦統統出籠,惟八十六人與正確人數八十八人,尚有「二人」之差,已非「差之毫釐」,不知要如何計算方能符合大律師想要的三分之二以上,老話一句,若非國家教育失策,怎會連頂尖專家也被「三分之二以上」耍得團團轉。
誠如印度大文豪泰戈爾所言:「枯枝不能期望借人家的花朵來開放。」想要綻放美麗的民主花朵,就得靠自己積極推行民主議學的紮根工作,始能追上歐美國家的民主水準。
本文摘自《仗議執言》書中的第四章 http://www.52sh.com.tw/index.php/main/book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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