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傳媒 – 2016年10月5日
政黨有藍有綠,權力的面貌卻不分藍綠。七年前,前總統馬英九回(兼)任國民黨主席,時任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如此評論:「前總統陳水扁也曾兼任民進黨主席,但當時民進黨是少數政府,現在國民黨佔立院四分之三多數,再由總統結合行政、立法權,憲政體制已喪失制衡機制。」綠委高志鵬則重話評價:「這是集權復辟的心態。」
九年過去,當年批評總統兼黨主席的蔡英文毫無懸念地在民進黨國會多數(三分之二)的情況下,「結合行政、立法權」,非但如此,外界愈是質疑她無視憲政體制搞政府違章建築,她愈是鐵了心把「憲」與「法」一腳踢開。她中央地方一把抓,在總統府召開府、院、黨、地方首長集於一堂的「執政決策協調會議」,儘管「在外界訾議下」,她免除了立法院正副院長與會,不過,她卻大剌剌下達指令,包辦行政、立法與司法三權。
比方說,她要加速年金改革,直接要求在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召開後,以最快速度修法,逕行處理黨職併公職與優存十八趴,不但包辦行政立法,更形同宣告年金改革委員會不必再開了,還是她準備自兼總統府年金改革委員會召集人,把原任召集人副統陳建仁撂一邊?而上位政策已經拍板定案,所謂的「國是會議」不也只能是行禮如儀虛幌一招?
再比方說,她認為「一例一休」這個名詞容易引起誤解,要求年底前完成「周休二日」修法,這不只是總統兼院長,已經兼到勞動部長了。照這個趨勢發展,未來可能端上這個「決策協調會」,大有可能包括反迫遷、禁燒生煤、電業法…,從內政部、經濟部到衛福部、環保署,所有引起抗爭的政策都要她拍板指示,她可能認為這是集中治理的有效方式,不過,卻也可能是部會怠於決策的潛因。
移送六財金首長,荒謬、粗暴的高招
最離譜的是,曾經說「不介入個案」的蔡英文,不但介入個案,還介入得巨細靡遺,兆豐遭美裁罰案,根據總統府發言人的說法,總統裁示三個「處理要點」,包括:一、追究過往監管疏失的責任;二、檢討監管機制,嚴格執行與落實金融機構的內部管理,以達到國際標準。三、司法機關應該排除萬難,查明本案有無涉及洗錢。從指揮金管會到指揮行政院,還指揮「司法機關」。
果不其然,總統前腳剛「裁示」,兆豐案的督導小組就決定「就二0一0年至今歷任金管會主委陳裕璋、曾銘宗、王儷玲、丁克華,以及二0一二年至今的財政部長張盛和、許虞哲等六人督管不周之查核情形,近日內完成完整查核報告後,移送監察院追究責任。」而北檢立刻如響斯應「聲押」兆豐前董座蔡友才(結果收押禁見),前朝相關官員無一脫身,連現任財政部長許虞哲都得「陪榜」,對比之下,莫怪毅然決定請辭的金管會正副主委丁克華和桂先農,還算幸運的,至少不必綿綿無絕期在接受監察院調查,而督導小組此舉,也不知是否示意財政部長許虞哲該請辭了?
為呼應順從總統要求,督導小組甚至在查核報告並完成前,也就是說在事件全貌尚未了解前,就先決定要把六名前現財金首長全部移送監察院追究責任,此為荒謬與粗暴之一。
誰識林全誰倒楣,同被移送的許虞哲該請辭嗎?
所謂「朝中無人莫做官」,蔡英文大權獨攬後,沒想到「朝中有人」都萬萬不可做官,政黨三輪替迄今四個多月,行政院長林全神形蕭索不說,愈是義助他組閣的朋友愈倒楣,而且,無一倖免。林全一輩子的專業,和他一缸子專業朋友,落到民進黨政權手上,不但有理說不清,毀了專業令譽,還頗有被押入大牢的巨大風險。
治理無視專業,蔡政府的表現令人瞠目結舌。兆豐紐約分行的金檢是在去年的事,被美方認為違反洗錢申報規定的事則發生在二0一二年到二0一四年間,金檢報告出爐顯示「事態嚴重」則是今年二月之後的事。如果對銀行實務及官僚管理階層結構稍有了解就知道,一家公股銀行海外分行的匯款情況,管理公股的財政部長、負責金融監理的金管會,怎麼可能瞭若指掌?二0一三年就離職的前金管會主委陳裕璋也被列名追究名單中,有多少合理性?除了倒楣還真不知要講什麼。
甚至在今年二月金檢報告出爐前,連兆豐都不知可能的嚴重性,二月一日就離職的曾銘宗被列入追責名單,也難謂合理。看到報告後,當時兆豐董事長蔡友才趕快作了處理,美方原本說八月覆檢,讓兆豐以為「沒事了」而疏忽;財金部會首長既不了解實況亦未接受到正確訊息,現在卻一股腦的全部要送監察院究責,此為荒謬粗暴之二。
蔡英文的總統高度,果然忘塵莫及
而蔡英文顯然對全案不甚了解,卻不斷以「總統的高度」」對兆豐案作缺乏根據的評斷與指導─從事件發生初她指公股銀行涉及洗錢「荒腔走板、匪夷所思」(實際的證據則是違反洗錢申報規定),到綠營會計師張兆順進駐兆豐任董事長,調查結果找不到任何與台灣人洗錢有關證據後,她仍嘴硬要「司法機關應該排除萬難,查明本案有無涉及洗錢」。蔡英文的「總統高度」果然令人望塵莫及。
其實兆豐是否涉及洗錢,美國金檢單位最清楚,而由美方報告顯示並無此事。台灣司法單位豈有專業與本事調查?總統下令而且儼然非查出洗錢案不可,豈不讓司法單位有「非搞出有洗錢案不可」的壓力。此荒謬粗暴之三。
當然,查不出所以然,一股腦把六名財金首長移送監察院追究責任,在政治上或許還真是高招。移送這個動作本身就可對綠營有所交代,如果監察院調查結果說有疏失、首長要負責,當然是「功德圓滿」;如果監察院調查說這些首長都無責任,一來那是監察院的調查結果,與綠政府無關;二來還可順便再罵罵也鬥一鬥「藍色的監察院」,指其為藍營彼此官官相護。這個動作,或許也預告曾經在民進黨第一次執政被凍掉的監察院,在蔡政府手上,大概能補齊(監察委員)存活,又多了好幾席可以分配的獨的綠的職。
兆豐案,監察院已經主動立案調查,督導小組卻看總統眼色在報告未完成前先宣示移送監察院,已經是個笑話,卻讓人笑不出來,前行政院長張善政說得含蓄:「現在移送財經首長,以後是不是也可以移送我,甚至馬英九總統?如果是這樣,以後政府是不是也可以移送蔡英文總統跟林全院長?」當總統大權獨攬到以政治手段任意移送,與獨夫何異?不知道曾經說馬英九是「集權復辟」的綠委高志鵬對蔡英文是否也有相同評價?當然,在「集權復辟」的政體下,高志鵬身為「民進黨同志」,大概也失去了他的發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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