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01日00:15
位於2樓的國榮桌球館遭3樓住戶指控太吵,判賠3萬元。劉志原攝
台北市國榮桌球館信義館,遭樓上黃姓住戶一家3口指控學員打球、殺球時踩踏聲音太吵,讓他們有家歸不得,3年多來都得外出避難,各求償30萬元並要求業者降低噪音。台北地院認定桌球館發出噪音經測量最大值50分貝,雖未逾法定57分貝,但已影響黃家生活,判業者須賠黃家3人各1萬元,且全頻噪音不得逾40分貝,9時至21時低頻噪音不得逾37分貝,21時至9時不能逾32分貝。
黃男指控,桌球館從2011年開張後,他們一家三口就不得安寧,被吵到無法休息,只得經常離家躲避噪音,晚上10點後才能回家,要考大學的兒子也只能到圖書讀書,直到去年夏天初,有一次在外遇到下大雨,夫妻2人淋到一身濕,決定提告,捍衛住家安寧。
黃男2014年7月間,自行委請測量公司在1個月內至房間內測量6次,最大值為50分貝,桌球館認為,依據噪音管制法規,營業場所噪音標準為57分貝,且環保局、警方都曾到場了解,均認為一切合法,從未開罰,且桌球館已加裝氣密窗及隔音棉改善。
但法官認為,依據環保局回函,噪音管制標準從1992年實施,管制標準與民眾期待已有落差,有必要修正,判決指出,桌球館噪音雖未超標,但依據社會通念,桌球館這樣的噪音,已影響到住戶生活安寧。
判決指出,桌球館雖未逾標準值57分具,但逾40分貝就會對住戶生活造成影響,除判黃男1家3口可各獲賠1萬元,並命桌球館全頻噪音不得逾40分貝,9時至21時低頻噪音不得逾37分貝,21時至9時不能逾32分貝。仍可上訴。
桌球館昨指出,對於噪音已做相當改善,會以最大誠意來解決此事,將與律師研究是否上訴,黃男昨說,此案可說是小巨蛋低頻噪音的翻版,法院已證明他們因噪音而受損害,他強調,政府不應核准運動館在住宅區設立,希望政府修正相關建築及噪音管制法規,維護住戶安寧,讓他成為最後一個受噪音所苦的住戶。(劉志原╱台北報導)
新聞來源:蘋果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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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球太吵 判桌球館賠償鄰居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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