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即使你沒欠錢,也千萬不要以為是詐騙集團就放著不理,因為有可能是詐騙集團提出聲請,法院的支付命令還是具有判決效力,一旦超過20天沒有提出異議,法院強制執行,你名下的財產可能就會面臨法拍。
台中一名黃姓婦人,前年收到一張法院支付命令,指她因投資借貸欠款,若無異議得支付近5千萬的款項。黃婦認為是詐騙集團假造公文,認為不要緊,所以也就不當一回事,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結果詐騙集團聲請法院強制執行,黃婦莫名其妙背負5千萬債務。
高雄一間土雞城朱姓老闆,4年前收到一張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要他償還本金加利息共45萬元,朱姓老闆以為是詐騙集團的手法而不予理會,不料這是詐騙集團鑽法律漏洞的手法,那張支付命令也是真的,他價值2千萬的土雞城被賤價法拍160萬,對方則拿到了45萬元。
這2件案子都由於被害人對支付命令的法律知識不足,詐騙集團利用法律漏洞,讓法院成了幫凶,向被害人催討實際上根本不存在的債務,造成被害人龐大損失,因此,立法院開始研議修法,日前通過初審,未來支付命令僅具執行力,不具判決效力,但是法界對此卻有不同的意見。不過,不管修法進度與過還是不過,民眾最重要的還是要先知道如何保護自己。
什麼是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是用來解決一般民事上,較沒有爭議的賠償案件,因為這類案件通常不需要經過訴訟程序,沒有交由法院審理的必要,因此民事訴訟法就設計了支付命令,讓債權人可以盡快拿到錢。
債權人只要上網下載支付命令聲請狀,不需要太詳備的證據,法院審查後就會向債務人寄出支付命令,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後,如果有問題,需在20天內提出異議,之後就會進入民事訴訟程序;如果沒有異議,視同接受債務,此時支付命令就等同法院判決效力,債權人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所以如果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自行確認沒有相關債務,切記在20天內向法院提出異議,千萬不要以為是詐騙集團,就放著不理,因為即使是詐騙集團提出聲請,法院的支付命令還是具有判決效力,一旦超過20天,法院強制執行,名下的財產可能就會面臨法拍。
而如果是未居住在戶籍地者,家人記得收到從法院來「奇怪」的東西時,要嘛就直接拒收,因為當事人不在,要嘛收取後要立刻通知當事人,甚至可取得允許先看到底是什麼事,如果發現是支付命令,要馬上到法院提出異議。家人絕對不要不當一回事,收到法院信函就擱著想等家人回來再交付,但寶貴的時間很可能就這樣流失,一旦簽收後超過20天未提出異議,就等於承認這筆債務,要再翻案非常困難。
立法院考慮修法 法律學者:因噎廢食
支付命令這項程序,設立之初是為了簡化債權人催討債務的流程,讓沒有爭執的債務事件可以不必進入訴訟程序,浪費司法資源,而且債權人也可以更快拿到錢。
但不肖分子利用法律漏洞,聲請支付命令,讓法院成為幫凶,立法院日前研議修法通過初審,可是法界對此抱有不同意見。司法院就認為,不應該為了少數案例,就影響其他40多萬件正常執行支付命令者的權益,司法院表示,支付命令有載明提出異議,也有提供聲請撤銷、再審等救濟管道,以保障債務人權益。
高等法院台中高分院法官陳毓秀指出,許多金融機構利用支付命令處理逾期放款催收事件,避免大量這類沒有爭議的債務進入訴訟,如果取消支付命令的判決效力,以後就必須直接進入訴訟,會造成訴訟塞車。
台大法學院副教授吳從周表示,民事訴訟的設計注重「加速程序進行」跟「實質慎重審理」,支付命令就屬於前項。他說,當全世界都在過濾案件、加速程序,讓法院可以減輕負擔,專心處理必須「慎重」的案子時,立法院卻要修法廢除支付命令的判決效力,實在本末倒置、因噎廢食。
本文擷取自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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