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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後還遭追討電費 台電教你如何逼新屋主出面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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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0日 09:52 詹宥虹 林東銘
指著電表解釋賣房時會將相關的電費結算,並且辦理過戶,原來電表並不是跟著房屋買賣時,自動移轉到新屋主。
不少民眾霧薩薩,更有網友上網發文求救,因為買賣房屋時忘記把電的使用人轉給新屋主,結果新屋主拖欠電費,導致原屋主被台電追討。
其實不只電,在房屋買賣時,包括水電瓦斯等等都需要另外辦理過戶,才能移轉使用權。如果沒有過戶,衍生出拖欠費用等情形時,原屋主想自保,台電建議原屋主可以先結清欠費,然後申請立即停止用電,新屋主在無電可用的情況下,自然要出面解決。
大多數的民眾,通常是由房仲或代書在買賣房屋時一併辦理過戶,但如果是自己處理買賣房屋,可別忘了水電瓦斯過戶問題,要自己搞定。
出版編輯:林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