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中國寶島眼鏡公司所投資的餐飲店「穎食喝東西」,原預計在北市光復南路上開設分店,砸下百萬裝潢一樓與地下室,卻引來大樓住戶抗議,住戶說,依據大樓規約,地下室是防空避難室兼停車場,不得出租,也不能經營餐廳,穎食喝東西公司最終放棄設點,並提告向蔡姓房東求償租金、裝潢費共711萬餘元;台北地院認為,房東明知大樓規約,卻租給該公司開餐廳,判房東應返還租屋押金,並賠償裝潢費共432萬餘元;可上訴。
蔡姓房東指出,光復南路是餐飲商業區,他曾將該店面租給許多餐飲店家,並沒有詐欺、違約,且當初簽約時,穎食喝東西公司以每月29萬元租用一樓27坪店面及地下室78坪,但僅說要做麵包烘焙店、員工訓練場地及公司設立登記之用,沒有說要經營餐廳。本案一審法官採信房東說法,判房東勝訴免賠。
穎食喝東西公司提出上訴,堅稱有向蔡姓房東說要開餐廳,房東明知大樓規約,規定地下室屬避難空間,不得作為出租用途,也不能經營餐廳,房東卻刻意隱瞞,害公司損失裝潢費用,必須賠償。
台北地院審理時,公司主管出庭證稱,當初向蔡姓房東表明要開餐廳,會使用到瓦斯爐、炒爐,房東還帶他們去看排煙管線,法官因此認為,房東明知店家要經營餐廳,卻出租屬於避難空間的地下室,導致該公司無法在該處開餐廳,判房東違約,須退還租屋押金88萬餘元,並賠償裝潢費用299萬餘元、工程費44萬餘元。20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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