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台灣有史以來最大的BOT案-台灣高鐵,因為不堪虧損,與官方展開協商,最終中央同意延長特許期40年,並先辦理減資後,再由泛公股銀行增資。更直接的說,原本官方自豪「一塊錢都不必花」的高鐵BOT案,現在卻變成無底洞向國家要錢。
高鐵BOT案的弊端,突顯出幾個重點:第一,是官員短視近利,只要用BOT招商,政府不用花半毛錢,財團就會把建設完成。第二,財團把BOT案搞砸之後,就擺爛不作為,高鐵原始五大股東就是如此,最後政府要賠更多錢把這個錢坑填滿。第三,大多數BOT案,政府都沒有預設停損點,沒有任何監督、回收機制,一廂情願以為只要把BOT案標出去,往後就會一帆風順,有迪士尼童話般的美好結局。第四,延長經營特許期,等同變相圖利,根本不符當初的招標規定,政府與財團之間,應是有適當的默契,才會有這種上下交相賊的情況出現。
高鐵的問題,與房地產有何相關?如果我們把近幾年來,中央與各地方政府所推出的土地BOT案拿出來檢視,就不難發現,高鐵的問題與土地BOT案的問題,幾乎如出一轍。
無論哪一起土地BOT案,都與高鐵一樣,缺乏監督機制,也沒有設停損防線,當然更沒有回收機制。換句話說,如果標出去的土地開發BOT案,得標者營運不佳,把燙手山芋丟回給政府,政府完全沒有處理機制。
偏偏這幾年所標出去的土地BOT案,不少是要興建商場、百貨等休閒娛樂設施,地方政府又沒有相關的專門部門、專業人才;一旦業者擺爛落跑,官方又該如何收尾?最簡單的方式是,拿全民血汗錢去填,讓BOT案維持運作,把問題丟給下一任。
另一種方式是與高鐵一樣,延長財團的經營期,視原始規定的期限於無物。或許,大家都想知道,政府明知BOT案可能爛尾,但為什麼不設監督與回收機制?
前中研院經濟所副所長楊重信說得好:「設了完善的機制後,官商怎麼從中獲利呢?」也許,這就是BOT案最黑暗、也最真實的一面!
本文擷取自LIFE生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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