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10
新頭殼 Newtalk/記者謝莉慧/台北報導
全國商業總會去年12/17舉行第9屆理、監事選舉,但內政部次日即接到檢舉,指「選舉過程顯有瑕疵及爭議」,內政部查證屬實,由次長蕭家淇今(10)日宣布,依人民團體法第32條、第58條及商業團體法第61條、67條,決定當天的選舉結果不予核備,且不發給新任理事長及理監事的當選證明書,將要求商總重選;若無法執行,內政部將指派1名理事主持重選。不過,商總也可以藉由向行政院提出訴願或以訴訟方式解決。
對此,商總理事長賴正鎰批評內政部不負責任,應該先發當選證書;至於是否當選無效,應由司法機關裁定。但內政部認為,在該選舉過程中,顯有重大瑕疵,主管機關即可認定,不需訴諸司法。
這次商總理監事選舉所引發的爭議主要在於商總章程規定理事45人、監事15人,之前呈報給內政部的選舉章程也是這個數字,但是在去年12/17選舉當天,卻選出理事51人、監事17人,再加上當選人與選前規劃的名單有所出入,新任理監事遭新任理事長、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全面掌控」,引發落選當事人王應傑隨後即向內政部提出選舉無效之訴,在經過內政部調查後,今天宣布決定結果。
內政部表示,去年12/18即函請商總儘速依法檢視並釐清說明,並將大會記錄及選舉結果儘速報送核處,其間並請張平沼與相關人士之異議分別查復說明。
但據商總函復內政部表示,選舉程序一切依法辦理。不過,經內政部審慎比對商總所送第9屆理監事選舉案2次會議(大會、理事及監事會議)記錄內容,向商總及相關人士多次進行查證,並對大會當日監票人員施予問卷調查後,發現商總函復內政部事項及其所提供的資料,似有不完整揭露全部事實之虞,致無法釐清當日事實。
內政部指出,該選舉過程主要瑕疵包括:1、商總於王朝大飯店另外租用電腦設備進行電腦開票計票工作,至少應該有電腦科技公司人員在場協助(協助程式設定、故障排除及設備使用等),但商總函復是由推定的會員代表及該會會務工作人員擔任開票計票工作部分,與監票人問卷調查結果有所出入,顯有疑義。其次,有關會議當日是否有錄影(音)資料,商總僅表示無該資料,且並未向內政部說明理由,而且與其他3方說法顯有差異。僅監事部分提供全部候選人的得票統計表,理事部分僅提供當選及候補理事的得票統計表,常務理、監事及理事長選舉部分,則全部未提供,也未說明理由。
內政部決定,因為主席的宣布違反法律規定,有誤導會員代表的投票行為,損害會員代表之選舉權與被選舉權,造成選舉不公正,影響選舉結果之虞。參酌監票人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選舉票有無效之連記人數認定,而商總迄今仍無法提供具體事證,因此,有關商總第9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記錄中,選舉決議部分不予核備。
另外,當日召集的第9屆第1次理事會議選舉的常務理事、理事長及同屆次監事會議選舉之常務監事等,分別有「候補」理、監事參與領票、投票及「候補」理、監事當選為常務理、監事之情事,事實上,被列為「候補」的理監事並沒有資格參與選舉事務,甚至還當選常務理事,如張平沼即為明顯案例。
內政部強調,商總這次選舉過程顯有瑕疵及爭議,決定不予發給理事長當選證明書,並要求商總重選,如果商總無法舉行重選,內政部可指定1名理事主持重選會議,若商總無法接受這個決定,也可以提出訴願或循司法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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