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 文/曺祐誠 / 2023.5.19】
有一天,為了諮詢遺囑相關事宜,金福德老奶奶和她的兒子,以及兒媳婦三人一同來訪。
「她辛苦了一輩子,卻在6個月前被診斷出胃癌,目前正在進行抗癌治療。」兒子看似平靜的臉上,明顯流露出對母親病情的遺憾不捨。
「財產分配的部分,手足間已全數達成協議,但若要確實處理,還是寫份遺囑為佳,所以才來拜訪您。」兒媳婦條理清晰地把話說完,金奶奶什麼也沒說,只是悄悄的閉上雙眼。
就財產清單來看,歸屬於金奶奶名下的財產只有位於京畿道的一千坪稻田。繼承對象是長男與3名女兒,依照現今韓國民法條例,長男並無法獨自獲得大比例的繼承權,而是得由4名子女公平的各自獲得四分之一的財產。
將一千坪的稻田平分給子女,卻得拜訪律師事務所諮詢律師的理由是什麼?在聽完兒媳的說明之後,我才了解了情況。最近該地區將被徵收用於公共事業,並會在第二年支付補償金,老奶奶名下的稻田經推算,大約可以分配到超過20億韓元(約合台幣4700萬)的補償費用。
我向金奶奶詢問遺囑內容的同時,兒媳代替她回應:「家族間已經達成協議,稻田的70%歸長男所有,剩下30%由3位女兒共同持有。」
金奶奶對兒媳的話沒有什麼反應,只是低著頭。事實上即便有立遺囑,共同繼承人在法律最低保障下,最多可以獲得自身應該繼承分額(即應繼分)的二分之一作為保障,這被稱作「遺留分」。
我向他們說明,若按照兒媳婦當下的主張撰寫遺囑,女兒們的遺留分可能會受到侵害。
「首先,依照法律,3位女兒的應繼分原則上為25%,但是按照您所說的遺言,她們只能獲得不到10%的遺產。因為有所謂的遺留分,三名女兒各自的應繼分為25%的一半,即為有12.5%的保障額度,所以若只給予10%遺產,未來她們可以各自申請2.5%的遺留分。」
「我婆婆一直是由我們照顧,以後也會如此,在這種情況下,我聽說養育父母的子女可以獲得更多繼承權吧?若是將這部分列入考慮,長男應該能夠獲得70%的遺產?」
對於特別撫養父母或為父母的財產累積作出貢獻的子女,給予更多繼承分額的條文被稱為「寄與分」,兒媳立刻指出了這點。
「原來如此,如果是這種情況,可以按照遺囑內容進行。畢竟最重要的還是立囑人的意思,如果這是老奶奶的想法,即可這樣撰寫遺囑。」
我詢問是否需要以直接在事務所內進行公證的方式來完成遺囑,這時一直低著頭的金奶奶才開了口:「律師先生,我想要回家獨自安靜的寫下遺囑。如果有什麼注意事項,麻煩您先告訴我。」
當然,遺囑不一定非得在律師事務所內,以公證的方式撰寫,立囑人親筆撰寫並簽名蓋章後,即可以「親筆遺囑」產生法律效力。我向金奶奶說明撰寫遺囑的注意事項,並為她列印了一些在家裡也能參考的資料。
那天之後,大約經過10個月的某一天,我接到了一通電話。
「律師先生,您有印象嗎?我是之前找您諮詢遺囑相關事宜,金福德的兒媳婦。我婆婆在兩個月前過世,於是子女們開始討論繼承問題。不知為何,小姑們突然主張應該讓大家各自獲得25%遺產,儘管我拿出之前那份要把70%遺產留給長子的遺書,仍舊說服不了她們,小姑們甚至在上週對我丈夫提起了訴訟。」
雖然有遺囑,女兒們卻提出與其不同內容的主張、並提起訴訟這個狀況實在令人不解。
長男成了繼承財產分割請求訴訟的被告,我則以訴訟代理人的身分參與了案件。原告女兒們的訴訟代理律師是我的大學學長崔律師,同時也是我社團前輩,他在家族法律這方面造詣很深,我很好奇他為什麼會接下這種不合理的訴訟。
我提交了回應對方訴狀的意見陳述書,主要內容為:「被繼承人金福德女士已立下遺囑,根據遺書內容,女兒每人可獲得全部財產的10%分額,合計為30%。但三名女兒要求個別獲得25%、合計為75%的繼承權,此主張因不符合遺言內容,不甚合理。」
幾週後,第一次辯論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舉行。審判開始之前,我在法庭外見到了崔律師。
「學長,你怎麼會接這個案子?一看就很明顯是會敗訴的案件。」
聽了我的話後,崔律師笑著問我:「是嗎?那會在法庭上見分曉,聽說是律師給了金奶奶關於遺囑的建議?」
「對,我仔細向她說明過了。」
於是學長帶著微妙的笑容說道:「是啊,沒錯。你好像說明得非常仔細。」
看著學長的表情,我內心升起了莫名的不安。
審判開始後,法官問崔律師:「明明有遺囑,原告卻提出與其立意相違的訴訟,理由為何?」
他向法官提出了遺囑的影印文件,並果斷地回答:「請仔細查閱被告方作為證據所出示的遺囑,遺囑中遺漏了立囑人的地址和印鑑,所以為無效遺囑。」
什麼?沒有地址也沒蓋章?我急忙翻開我們提交為證據的遺囑影本,難道真的遺漏了地址和印鑑?之前光是注意遺言內容,所以沒能及時發現。
遺囑內容只有「全部遺產的70%給長男,剩餘30%分成3等分給3名女兒」,以及日期和金奶奶的親筆簽名。不過這樣的簽名並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因為構成親筆遺囑的要素不僅要有遺言內容與本人的簽名,地址和印鑑也是必要的。遺漏地址和印鑑的遺囑並非有效遺囑,遺囑將被視為不存在,並得遵循民法,長男與3名女兒將公平地各自繼承25%遺產。
我向法官解釋:「會於下次開庭說明被告立場。」便慌忙離開法庭,並馬上向長男與兒媳確認狀況。
情況如下:接受我的諮詢大約一週後,金奶奶在長子和兒媳面前寫下遺囑,兒媳將遺囑放至銀行保險箱中保管。長男和兒媳的確仔細檢查過金奶奶的遺囑內容,尤其是整體財產的70%將給予長男的部分,卻沒有察覺遺囑中遺漏了金奶奶的地址和印鑑。
我也和金奶奶特別強調過,撰寫遺囑時人們最容易遺漏的部分就是地址和印鑑,甚至提供了「撰寫遺囑注意事項」,金奶奶卻仍在最後這個部分留下了失誤。
「律師先生,這太荒唐了。當時我婆婆明明向您說過,全部財產的70%會交給我先生,對吧?那麼您難道不能作證,說明這就是我婆婆的本意嗎?遺書的意義應該是表達逝者的意願,若是因為格式而讓逝者的『真實心意』不被認可,那不是很有問題嗎?」
兒媳的話也有道理,但民法非常看重遺囑的格式,所以缺少地址和印鑑的遺囑,被法院認可的機率微乎其微。我抱著抓住最後一株救命稻草的心態,強調遺囑儘管在形式上有不足,金奶奶的本意就是想把財產的70%留給長子,進行了一審申辯。
5個月後,一審判決的結果出爐,結果不出所料,我方敗訴了。雖然兒媳想提出上訴,但我向她說明二審幾乎沒有翻盤的可能性,此案就在一審終結。不過,即使我早已詳細解釋,卻因為金奶奶的小失誤導致兄妹間產生訴訟糾紛,這一點令我非常介意。
那之後又過了幾個月,我在律師研討會上遇見了崔律師。
「學長,恭喜你。不過你知道判決結果讓我胃痛吧?你得請我喝杯酒,只要金奶奶不犯那種錯誤……」
這時,崔律師拍了我的肩膀:「好啊,我請你喝一杯,當然要請客,我可是欠了你人情。」
欠人情,這又是什麼意思?我愣在原地。
「律師,你仍舊覺得是金奶奶的失誤嗎?」
學長向一臉呆滯的我說明了事情原委。
金奶奶在醫院接受抗癌治療的時候,偷偷把我寫的「撰寫遺囑注意事項」遞給來探病的大女兒,要她在自己離世後,一定要拿著這張紙去找律師,並告訴對方遺囑有問題。
「兒媳太貪心,心軟的兒子只是照著妻子說的辦事,不過看來金奶奶是在聽了律師的說明後,才產生了撰寫有問題遺囑的想法。」
我的天啊,老人家怎麼會有這種念頭?我聽了寒毛都豎了起來。
「律師,你也別太委屈。你在審判時說過,金奶奶的真心最重要吧?想要公平地把財產分給子女,這就是她的真實心意。多虧律師非常仔細地向金奶奶說明,才能照她的本意分配財產。律師可是做了一件好事。哈哈。」
在兒子和兒媳的帶領下來到律師事務所時,金奶奶的心情應該很鬱悶。雖然想把晚年突然獲得的補償金公平地分給四兄妹,卻在奉養自己的兒媳婦提出強烈主張時難以反駁,就在此時,聽到我的說明:「像這樣撰寫的話,遺書就會無效。」而找到了表達自己本意的方法。
我至今仍記得金奶奶的嬌小身軀以及憔悴的神情,加上被診斷出癌症、強忍病痛的老人家,卻要理解律師困難又陌生的說明,並發揮機智好讓子女都能公平地獲得遺產……真是偉大的母愛與驚人的老人智慧。身為把法律當作生活工具的律師,何其有幸讓金奶奶為我上了寶貴的一課,願您能安心長眠。
作者簡介_曺祐誠(조우성)
現正主持Podcast:《曺祐誠律師的人生內功》《曺祐誠律師的經典乘載》節目。本次出版的《一場快樂勝過千萬悲傷》是以他數十年來律師生活中聽到、看到,以及經歷過的周遭真實故事為基礎所撰寫的短篇故事集。就像觀看一部電視劇或電影般,能讓人感受到其中的趣味和共鳴,部分故事也被電視劇《非常律師禹英禑》改編使用。
本文摘自如何出版《一場快樂勝過千萬悲傷【《非常律師禹英禑》援引的真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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