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新聞網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 2022.6.11
新北市1名郭姓女子為續任社區主委,竟多次在社區裡亂搞近2年,先誆騙住戶在領郵件包裹時偽造簽名(住戶已提告),完成同意讓郭女續當社區管理人的連署書,並搶先送到土城區公所工務課核備當上社區管理人,期間還阻撓社區其他住戶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此外,還在社區停車場私自亂畫停車位、半夜騷擾可能成為未來主委對手的住戶,在對方門口貼鬼臉圖恐嚇及管委會財務不清等諸多罄竹難書的離譜行徑,被多名住戶提告背信及偽造文書。未料郭女開庭竟向檢察官誆稱:「是內政部長徐國勇講疫情期間主委自動連任1屆。」被檢察官斥責:「哪有這項規定。」而郭女也被新北市工務局裁定不能任管理人,並開罰超過5張罰單。
據了解,郭女擔任社區管理人期間,阻撓社區其他住戶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並在社區停車場私自亂畫停車位、半夜騷擾可能成為未來主委對手的住戶門口貼鬼臉圖恐嚇及財務不清;她為壓制社區內住戶的質疑及反對聲浪,被多名住戶提告,質疑其社區管理人的身分。許多住戶還自嘲說,社區管委會竟然由1個莫名其妙的人說了算。因此郭女在今年5月29日被新北市工務局裁定不能任管理人,並開罰超過5張罰單。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3段的「○○桔市」社區住戶向《蘋果新聞網》表示,郭女自2020年擔任社區主委後離譜行徑不斷,去年為了續任,竟利用疫情險峻的關係,(2021年)未召開區分所有人會議選舉社區主委,誆騙大部分社區住戶取得簽名聯署,當住戶發現要求撤簽未果,郭女還搶先向土城區公所核備後自任社區管理人,讓社區住戶無法選社區主委;期間更在社區亂搞,在社區停車場私自亂畫停車位、半夜騷擾可能成為未來主委對手,並在住戶門口貼鬼臉圖恐嚇及財務不清。
此外,郭女期間還對許多住戶亂提告,在住戶陸續向新北市府陳情投訴後,今年(2022年)4月在新北市工務局會勘後,確認郭女已不符合擔任社區管理人的資格;過程中,郭女數度擾亂工務局及法制局的會勘,經工務局會勘人員厲聲制止後,才順利完成會勘,要求郭女任期到今年5月29日止,並以郭女未召開區分所有人、未公告財務報表及相關會議資料等開罰超過5張罰單。但不甘心的郭女,在任期截止日前持續在社區亂搞,並想故技重施,誆騙住戶連署及搶先召開區分所有人會議頑抗,但都被住戶一一識破。
「○○桔市」社區5月29日在住戶聘請律師見證及轄區警方維安下,接管社區警衛亭,並換掉原本郭女所請的保全,但郭女並未繳出社區財務相關資料及社區監視器電腦密碼,隔天凌晨3時許還欲闖進社區警衛亭,被保全及獲報到場的轄區派出所警力阻擋;郭女還叫囂謊稱自己是主委,但被警方看到住戶提供的工務局公文識破,鬧不成後才離去。郭女這些離譜的行徑目前還持續在發生,讓社區住戶及轄區警方頭痛不已。
社區自救會發起人之一的周先生無奈表示,社區住戶都太善良,也不懂請律師處理相關爭議,讓郭女能鑽法規漏洞亂搞;現在訴諸法律又擔心緩不濟急,且住戶在對郭女自任社區管理人提告背信等開庭時,郭女竟還能向檢察官大言不慚誆說:「因為內政部長徐國勇說疫情期間社區管委會主委能自動連任1屆。」被檢察官斥責:「哪有這項規定。」
住戶何小姐表示,郭女以不合法的手段的情況下擔任社區管理人後,為了達到她繼續行使主委的權力,半夜到反對其擔任主委的住戶門口張貼鬼臉的恐嚇圖案,並在社區停車場內違規亂畫停車位,阻礙住戶車輛正常進出,還將不合規定的公告貼滿住戶的機械停車格,因此引起住戶不滿,將相關公告撕除;郭女為了怕這些不合規定的公告再被撕毀,竟將公告貼在電梯頂部與牆壁高處,這些離譜行徑讓社區住戶都很無奈。
土城警分局表示,「○○桔市」社區有住戶對前任主委提告毀損、恐嚇及妨害名譽等告訴均有受理,並已蒐證進行調查中。
新北市工務局表示,針對土城區○○桔市公寓大廈管理負責人,未履行職務,做以下裁處:
一、未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0條第1項公告財務報表資料一事 ,於111年3月15日處新台幣4萬元。
二、未履行區分所有權人連署請求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召集義務一事,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5條第2項第2款,111年1月4日處新台幣3千元。
三、未提供住戶閱覽或影印109年會計帳簿及管理員會之會議紀錄等資料一事,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5條規定。分別於開出3次罰單,各處以新台幣1千元、2千元及3千元。
四、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0條第1項第7款,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違反第二十條所定之公告或移交義務者,於111年5月27日處新台幣5萬元。(蘋果新聞網)
【社區互聯網 葉木超 註解】:
1.文中主角郭小姐來函解說報導有不實之處,然解釋函錯字太多,又從頭到尾均無標點符號、文章不順,轉載閱讀恐有不便,將去函請她再整理後回覆。
2.仔細閱讀文章中工務局裁處第四點亦有所誤植,文章中「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0條第1項第7款」應該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條第1項第7款始為正確。
3.公寓大廈管理剪不斷、理還亂,居民對法規、遊戲規則真的是一頭霧水,政府人員編制不足,輔導簡直是天方夜譚,立法27年了還沒亂夠嗎?就像文章中的一句話「許多住戶還自嘲說,社區管委會竟然由1個莫名其妙的人說了算。」這是行政院提案版本、立法諸公完成的傑作,管理負責人的權限太大,這符合民主運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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