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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新聞網 / 2021.8.13
地狹人稠的台灣,時常會上演私人車位被他人霸停的現象,PTT上有網友就發問該怎麼對付這些霸佔車位的車輛,網友討論一番,不少人提到「上大鎖」,但又有人表示上鎖會觸犯刑法強制罪。李郁霆、蔡如媚律師曾分享,只要將公告貼在出入口就可以「合法」上鎖要求車主賠償。
有名網友在PTT上PO求救,「機車位被停怎麼處理?」,表示在自家大樓機車位被其他車輛停走,想要移開卻被管理員告知如果移開會犯法,所以才上網求救。網友起哄表示,「先拆座墊」、「把機油孔的洩油螺絲鎖到崩牙」、「沒監視器就剪煞車線吧」。不過也有人認真回答表示可以上大鎖,但遭到不少網友指正,如果上鎖會觸犯刑法的強制罪,討論區演變成到底「可不可以上鎖」。
根據李郁霆、蔡如媚律師先前分享,因私人車位屬於私人財產,當停車位被霸佔時可以《民法》第184條,提出民事損害賠償。住宅社區停車位會有規定擅自停放者處以罰款、上鎖,但這些自訂規範僅對住戶發生效力,將不及於外人。基於契約、債之相對性,外人又沒有來參與你辦法的訂定,效力當然不及於外人。
不過面對這樣的情況,還是有方法可以解決,如果要讓停車辦法的罰則真正有效力,必須在停車空間的出入口、內部等醒目位置,將停車辦法張貼並用明顯方式公告,讓外人清楚違規停車的下場,若外人要停車就必須遵守,在法律上外人和場所主人即成立民事契約關係,屆時罰款、上鎖就不會違法。也就是說事先張貼清楚公告後,就具有主張上鎖、罰款的權力,不過在上鎖時還是要注意不要傷及車輛以免遭反控毀損。罰款部分則需要合乎比例原則,如果瞞天開價反到讓對方有機會主張效力無效。(TVBS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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