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問題多,有這本書一切就搞定!
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 2020.4.22
許多社區大樓都設有管理委員會,其職責就是依照社區規約來處理生活大小事。最近一名網友在論壇《mobile01》表示,居住大樓屋齡已35年,電梯頻繁故障,維修後也經常卡住,將此事反映在佈告欄,但僅有少數住戶附和,管委會仍擱著不處理,讓他一年下來爬了6、7次樓梯,感嘆「難道要撐到50年才換嗎?」
貼文一出,引發網友高度討論,「老舊電梯隨時可能要人命」、「建議樓主出來當召集人,因為人都是這樣,大部分都出一張嘴」、「我之前那大樓,25年了,吵換電梯一直沒共識,後來有一天主委被關在裡面共兩次,沒多久就換新了」事後版主提到,社區公基金約200萬元,共22戶,就有網友分析,「換新電梯需要一大筆經費,如果社區多年來沒有累積足夠的公積金,要大樓住戶一下子掏大錢出來,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表示,老舊電梯不一定要整台拆除更新,可請專業電梯公司評估說明,提出不同方案,如經濟型方案,將控制系統升級、主機更新、更新老舊電纜線、配管、更換鋼索、矯正電梯軌道等等,確保安全,以最少經費改造,200萬改造一台,費用應該是充裕的。但若全機更新,既要具備現代化機能,又要嶄新高雅的外觀與乘廂裝潢,當然費用就會比較貴。
郭紀子說明,電梯等大樓公共設備的使用壽命,需視各大樓電梯品牌、品質、保養及使用狀況而定。依據財政部財產使用年限表,電梯折舊年限為15年,但實際使用常延長5至10年的使用年限。一般來說,住宅電梯壽命約20至25年;辦公大樓、百貨等場所,使用20年前就應更新電梯。
不過郭紀子認為,實際上還是要看電梯使用的狀況,例如老舊電梯可能速度慢,乘客等待時間過久,或大樓進出人員增加,不敷使用,或維修保養零件已經取得不易、維修費用變高,或外觀、內裝陳舊影響房屋價格等等狀況,都應考量更新電梯。
郭紀子指出,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又同條例第11條規定,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前項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
電梯在性質上屬於公寓大廈的共用部分,又更新工程金額龐大,屬於重大修繕或改良事項,應由管理委員會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達成決議。費用通常由公共基金支付,若基金不足,可依住戶坪數大小另外攤收專項工程費用。即依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更新電梯費用,有其法源依據。如果有住戶認為自己住大坪數比較吃虧,需要減免或以其他方式分攤費用,也可以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提案,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來決定分攤方式。(好房網News)
社區互聯網 葉木超 註解:22戶小型社區可能是七層樓的建築物,既然只更換主要機件,以最少經費改造,最多花費約七、八十萬元,社區公基金尚有200萬元,應該不需再由區分所有權人另外分擔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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