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今傳前總統陳水扁(左圖),欲釐清他有無就審能力,但陳水扁請假「不來了!」,場外則有民眾要求將陳送回監牢。圖/報系資料照、記者王宏舜攝影
2017-07-07 10:54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保外醫治,卻「趴趴走」參加政治性聚會,不僅違反台中監獄「五不」規定,也受停止審判案件的法官關注。台灣高等法院上午開訊問庭,要釐清陳是否有就審能力,但前天陳遞狀請假,今沒現身,但高院仍照開庭,聽取律師和檢察官意見。場外則有拿著國旗的民眾抗議,要求法官將陳「抓回去」。
據了解,高雄長庚醫院的診斷證明書上,密密麻麻地寫下陳水扁的病症,說明他的健康狀況「不適宜出庭」。
今天開庭的法官曾德水承審陳水扁所涉的二次金改弊案更一審。二次金改案,檢方起訴21人,但台北地院一審認定金控合併非總統職權,全判無罪。檢方不服,除馬維辰外全上訴。高院認定陳水扁夫妻介入金控合併案並收受國泰、元大金控5億元賄款,改判9人有罪。其中陳水扁判刑18年,褫奪公權9年,併科罰金1億8千萬元;吳淑珍貪汙及洗錢判刑11年、褫奪公權8年,併科罰金1億2百萬元;幫陳水扁到國泰金控向蔡宏圖拿錢的馬永成,居中協調金控合併,依貪汙共犯判刑8年、褫奪公權6年。
當時合議庭批評陳水扁將總統職務上行為作為牟利工具,「官邸宛如金融交易中心」,敗壞官箴,背棄民意。但最高法院認為國泰併世華與洗錢部分,有部分事實未查明及適用法律疑義,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而原本就入獄服刑的陳水扁,前年1月以罹失智、巴金森氏症、尿失禁等疾病,用「病情複雜,難以控制,隨時有致死之危險」為由,獲保外醫治,審理中的五大案也暫停。但自出監,陳就躍躍欲試參加各種活動,扁醫療小組也認為參加一些活動有助「療癒」,中監也逐核可。
但今年五月凱達格蘭基金會募款餐會,陳無視中監「不進入活動會場」等五不規定,大剌剌地在立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陪同下坐上主桌,現場還播放他預錄的政治議題影片,還沒報備外宿。
暫停審理的五案,包括高院的二次金改案更一審、國務機要費案更二審、偽證案更一審;而隱匿國家機密、洗錢兩案,則繫屬台北地院。陳四處遊走,引發爭議,停止審判的法官認應檢視「停止審判程序的原因已否消滅」。5月31日,二次金改案更一審合議庭定今日訊問,要了解陳有無就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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