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品希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5年6月19日
為了避免陸資大舉炒房,影響台灣房市交易秩序,內政部除了實施總量管制外,將自7月1日開始新增實施「集中數額管制」,規定在同一棟大樓或社區內,陸資買房以10%為上限。
根據現行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取得不動產,有所謂的「543條款」,也就是滿3年才能移轉、每年在台總停留期間不可超過4個月、購屋貸款額度不能超過5成。內政部並自去年起實施總量管制,限制每年大陸地區人民取得土地上限為13公頃、建物400戶,以防範大量陸資來台取得不動產,過度影響房地產市場。
內政部地政司司長王靚琇指出,為了避免陸資集中購買特定區域不動產,影響當地房價正常發展,內政部在今年3月修正相關規定,再增加「集中度」總量管制,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取得同棟或同一社區的建物總戶數以10%為上限,若總戶數未達10戶,則可取得1戶。例如某社區總戶數為100戶,大陸地區人民可取得的上限為10戶,新規定將於7月1日上路。她說:『(原音)目前我們是有總量的管理,每年就是400戶,然後土地就是13公頃,但是我們從7月1日開始,再增加一個集中度,也就是說在一棟大樓裡面,我們看它總戶數,或是一個社區裡面,我們看它的總戶數,原則上我們不希望陸資購買的不動產是超過十分之一。』
王靚琇指出,政府於2002年開放陸資來台購置不動產,截至5月底,陸資申請取得不動產共399件,經內政部核准有20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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