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俗稱「奢侈稅」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上路3年半,在國稅局積極查核下,難有漏網之魚,根據統計,截至2014年第3季,不動產部分核課約1萬,023件,稅收120億2,061萬元,平均單件課稅金額約63萬元,相當於一輛國產車。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案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奢侈稅屬於懲罰性的交易稅,目的主要是希望抑止短期交易的不當炒作行為,但仍可發現有不少民眾因不熟悉規定等因素,2年內轉手即被課徵奢侈稅,加上國稅局已累積3年多的查稅經驗,建議民眾可以先詢問稅捐機關,或者持有2年後再出售最為保險。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指出,近年來國稅局查稅積極,除財產交易所得稅外,奢侈稅更是一大重點,建議民眾自我檢視2年內出售不動產,如有不符合稅法相關規定者,應主動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自動補報並補繳應納稅額,只要是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的案件,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僅會加計利息而不會被處罰。
業者也歸納奢侈稅常見的疏失或違章型態包括有:未依規定辦竣戶籍登記、持有期間算錯、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條件不符、「受贈」取得之不動產短期出售、「交換」視同買賣、單獨銷售停車位、短期限制建築土地、出售未辦保存登記房屋、銷售價格計算錯誤、假贈與真買賣、預約買賣、利用他人名義規避、利用先租後售或以租代售方式銷售不動產規避特銷稅等。 201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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