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房價貴桑桑,一些想撿便宜的消費者,就會轉向逾放屋市場。顧名思義,逾放屋是違約的房貸擔保品,因此價格通常低於市價;逾放屋又可略分為法院執行拍賣的法拍屋,銀行自行處分的銀拍屋,及交由資管公司統包(拍賣)的金拍屋。
銀拍、金拍屋通常景氣初升段較易出現,因為這時行情轉佳,銀行自理或給AMC處分有利可圖;法拍屋則根據不動產擔保品當時核貸的價格做為拍賣底價,如果一拍流標,之後拍賣底價還會再打折,因此法拍屋拍定價格通常低於市價兩到四成甚至更多。
然而撿便宜的同時,法拍屋也有不少風險;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一般情況下,法拍屋無法檢視屋內狀況,往往得標者還要另付一筆費用給現住者,無論是原屋主或是以往常見的法拍蟑螂。而且由於屋況無法檢視,也常見有部分屬違章建築,如頂樓加蓋、陽台外推或室內夾層。不過這問題不大,因為基於經費及人力之故,目前相關執法算是網開一面。
就以台北市來說,現行規定是,84年後蓋的才是即報即拆的新違建,之前的則稱既成違建,除非有立即危害公共安全或其他特殊情況之虞,才會立即拆除,否則一般處理方式就只是拍照存證列管。
以上情況,建物大部分仍屬合法。但根據13日報導,新北市板橋地區某法拍物件,底價僅31萬多,因此吸引6封標單搶標,最後更以71萬拍出。然該案例看起來整棟都屬於無建物權狀之違章建築,且更是佔用市有土地,情況頗特殊;光是執法機關法院來執行拍賣整棟違法建物,就已令人匪夷所思。
從相關報導我們無從得知,該違建是符合新北市相關規定之新違建或既成違建,但顯然搶標者們都擺明是在賭一把,賭市府短期內不會拆除。而既然現在登上新聞版面,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請教相關單位,要不要盡快『處理』,而且不該只追討地租,更應立即拆除之;或者現在拼選舉要緊,其他都是次要,所以選舉期間成了執法空窗期?
住展企研室還要質疑的是,該違建能名正言順進入法拍程序,就代表當初曾是不動產擔保品;但明明就沒有產權,是違法佔用公家土地,竟還有銀行願意承接!這部分,相關單位恐怕更應該要追溯清楚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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