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苦水誰人知?八個月沒收入,靠現金卡舉債過年
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4年11月16日
主計總處官員表示,非月薪制受雇員工是指企業編制內,並列入薪資帳冊的勞工,例如髮廊員工每月洗多少個頭就領多少薪水,每月薪資高低,因工作內容、工作量輕重有關。
住商不動產遠企店店長吳國源就是每個月薪水不固定的績效制員工,他表示,公司業務員薪資制度有兩種,自營店員工是底薪加成交抽成,加盟店則無底薪全部靠抽成;有底薪固然有保障,但是成交抽成低。
舉例來說,成交一間1000萬元的房子,自營店頭抽成6%,為60萬元,再分給業務員7%-8%,也就是4萬2000元到4萬8000元;反觀加盟店,業務員可以拿60萬元的50%到70%,也就是30萬到42萬元,相差近十倍。
吳國源說,他初入行時待過自營店,上手之後就轉往加盟店,因為這樣賺錢比較快。不過也曾八個月沒有收入,過年時要靠現金卡舉債過年。
徐淑芳在幼稚園教英語,和園內其他老師一樣每月領薪水,但因為幼稚園不是天天有英文課,薪水是看她上了多少堂課給多少,通常比其他老師少一些。
徐淑芳表示,沒有領固定月薪的好處是老闆體諒她薪水低,同意讓她去補習班兼差,缺點是東奔西跑花掉不少交通時間,做了幾年後,她自己自立門戶開補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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