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6日電)內政部今天首次公布地方政府對房仲業者查核結果,這次全台抽查422家,55.5%的業者過關,44.5%的業者沒有完全符合規定。
內政部次長陳純敬今天在例行記者會指出,這次共抽查422家房仲業者,234家(占55.5%)完全符合查核項目,未完全符合者188家(占44.5%)。
他說,其中不符比率最高前5個項目分別為,營業員到離職未依規申請備查(20.4%)、未張貼仲介服務標準作業程序(14%)、未提供服務報酬非固定收足6%的摺頁供索取(13.3%)、未明顯揭示服務項目的資訊(12.3%)、未提供消費者保護相關文宣資訊(11.8%)。
陳純敬說,呼籲房仲業界應主動告知民眾,「服務報酬並不是一定要收取6%」。
內政部指出,民眾大都透過房仲業者進行不動產買賣交易,房仲業服務品質的良窳直接影響交易當事人權益。近年來房價高漲,民眾反映部分房仲業對於成交案件收取的服務報酬,因房價不斷上漲而增加,服務品質卻未隨著房價水準有大幅提升,明顯不公平。
陳純敬指出,查核結果顯示,房仲業者尚未落實「消費者對仲介服務費具有議價主導權」觀念的宣導,因此,除呼籲業者務必重視民眾的消費權益,應主動告知民眾服務報酬非固定收足6%,對於服務報酬的收取應與所提供的服務內容具有相當性,達到「一分收費,一分服務」的目標。
他說,未來將持續辦理相關查核,並要求業者強化服務報酬收取方式的宣導,保障民眾消費權益。10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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