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馮牧群╱台北報導
攸關個人隱私的「取消二類謄本調閱權利」將於今年9月15日生效,除了所有權人與其委託人,未來其他人再也無法從謄本調閱所有權人基本資料。不動產仲介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林正雄直言,主管機關無視房仲從業人員的義務,造成執行面的衝擊,嚴重影響產業正常發展。 內政部將取消二類謄本調閱權,引起房仲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林正雄反彈。(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拍攝)
林正雄批評,《個資法》已明定擾民的民事與刑事責任、罰責,怎可為此無限上綱,讓不動產原本的公示主義蕩然無存,對於不動產相關產業執行業務上也造成困難,像是零散土地不易整合、相鄰土地無法整併開發、利害關係人保全措施受限及權益無法釐清、重要訊息難以送達、交易安全無法保障等等,更是國土利用及都巿發展的絆腳石,該法令與全民權益息息相關,不只影響房屋與土地買賣雙方的委託關係而已,任誰都無法置身事外。
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動輒上千萬起跳,林正雄認為,交易前若無法做好產權調查,將損失重大,試想受委託人若僅能取得所有權人的資訊,卻無法取得鄰近土地相關資訊,如何做出正確分析,妥善代理委託事宜,取消二類謄本調閱權利的作法實施後,預料將造成非常多買賣糾紛,與不動產、銀行、律師、估價師、地政士等相關行業的執業困難。
林正雄表示,取消二類謄本調閱權利是「因噎廢食」的世紀惡法,呼籲主管機關最低的底線應提供經國家考試合格的經紀人、地政士、律師、估價師等,仍然保有二類謄本調閱權利,不僅避免日後更多的糾爭產生,也可免除管理不力的罵名,還能兼顧產業發展。
另針對近期內政部要求房仲業增列不動產說明書調查項目,林正雄也指出,這是過度苛求不具備調查能力的不動產經紀業,況且公部門調查系統尚未完整,資料取得不易,卻強制要求業者做到,無疑是將責任全部轉嫁房仲;政府應先訂落日條款,待相關可供調閱的機關部門,皆能提供業者簡便取得正確資訊後,才分階段管理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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