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楚禎/卡悠新聞網)成為有殼一族是許多人的夢想,但辛辛苦苦買房卻遇上消費糾紛可就搥心肝了。依據新北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統計,房屋仲介消費糾紛高居去(102)年服務類案件的第3位,委託銷售契約書多達12家不合格。
房屋交易涉及的金額較高,對消費者權益影響相當大,新北市消保官與地政局針對不動產經紀業者所使用的銷售契約及要約書進行抽查,分屬10個不同加盟品牌、共20家不動產經紀業者,在委託銷售契約書上竟多達12家不合格、不合格率高達6成。
包括中信房屋旗下宜園祥不動產、北大誠不動產,東森房屋旗下兆沅不動產、永長不動產、宥圓不動產,住商不動產旗下宏泰不動產、大師不動產、鼎義不動產,21世紀旗下宥全實業、冠亞不動產,信義房屋新店民族店及板橋店,全國房屋旗下笠威不動產、東霖不動產等業者,在「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要約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不符合規定。
一般委託銷售契約書缺失項目,包括未依規定載明受託人義務,自行以但書排除受託人須提供近3個月成交行情之義務;在要約書方面9家不合格,缺失項目為未依規定載明同時履行條件、未載明行使要約撤回權之方式等。
新北市消保官表示,由於加盟店多使用加盟總部製發的契約,地政局將發函請受調查業者及各加盟品牌總部,就所使用之契約進行全面性檢討及改善。
另日前曾發生售屋廣告不實,誤導消費者所售房屋可供住宅使用,台北市法務局提醒消費者,留心不實售屋廣告陷阱,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不動產經紀業者,應加強內部教育訓練及自我要求,避免因刊載不實廣告而受罰。201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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