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賣屋瞞凶宅 判退375萬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24日電)劉男去年以1500萬元向邵姓屋主購買一棟透天厝後發現是凶宅,劉男遂向法院提告,台中地院今天判決邵姓屋主需退還375萬元。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劉姓男子去年透過仲介,以新台幣1500萬元向邵姓屋主購買位於西屯區的透天厝,事後得知在民國94年曾有一名男子在屋中上吊自殺,透天厝因此變成了凶宅,劉男即向法院提告並請求減少價金600萬元。
邵姓屋主在法院審理時辯稱,死者雖在屋內上吊自殺,卻是在送醫途中死亡,所以不能算是凶宅。
法官認為,檢察官當時載明自殺男子的死亡原因為「懸縊」,而且邵姓屋主曾請法師來超渡,顯然是故意隱瞞凶宅事實,所以判處邵姓屋主需退還劉男375萬元,全案可上訴。1030624
更精彩的文章
● 14億的豪宅 參觀獨臂刀王(王羽)的家
● 顏炳立:危機入市是高明策略
● 建商不能說的祕密...真的很恐怖!
● 男人不「斷電」!必吃5種黃金食物。
● 利率風險要來了!為穩定房市將擴大選擇性信用管制!
● 房仲隱瞞? 打拚一生買到海砂屋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