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 2023.7.6
行政院會議6日討論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就房屋所有人的住家用房屋採全國歸戶,針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者,課以較高稅率。其中為鼓勵自住、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及兼顧繼承非自願共有或空置情形,酌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的稅率為1%,而建商餘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者,法定稅率調整為2%~3.6%。
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住家用房屋屬供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的稅率為1.2%(與自住房屋相同),非自住住家用稅率為1.5%~3.6%,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
財政部指出,近年部分地區不動產價格異常上漲,外界多建議提高多屋族及空置房屋的房屋稅稅負,經參酌現行部分地方政府實施差別稅率的情形,財政部規劃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2大重點說明如下:
1.就房屋所有人(含自然人或非自然人)住家用房屋進行全國歸戶,針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者,調高其法定稅率上、下限稅率為2%~4.8%,各地方政府均應在該範圍內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超過一定戶數全部適用較高稅率)課徵。
2.為鼓勵自住、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及兼顧繼承非自願共有或空置情形,酌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的稅率為1%、以及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的房屋或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上、下限為1.5%~2.4%;建商餘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者,法定稅率調整為2%~3.6%。
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這次調整以全國歸戶做統計,相關增加稅收方面,這次的調整並不是要增加政府稅收,是針對房屋稅做一個合理化調整,主要是要減輕真正自住民眾負擔、促進房屋有效利用、並達到合理稅負,預估實行後,整體稅收將增加26億元,當然減輕的部分也會減少稅收。財政部評估這次修法,預估自住房屋約有328萬戶受益,減輕稅負24.35億元,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的房屋則有18萬戶受益,合計約346萬戶房屋稅負減輕。而非自住方面,預估有36萬戶受影響,估計增加稅收26億元。
財政部表示,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增加多屋族及空置房屋持有稅負,減輕單一自住者負擔且具空屋稅精神,符合公平正義,將儘速擬具《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函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儘快完成修法。
對於這次房屋稅率調整,高力國際指出,這次囤房稅的改革等於是幫過去的紙老虎裝上爪子,因為2015年囤房稅上路之後,地方政府怠於調高非自用住宅的差別稅率,又或對於稅基的房屋標準單價的調整一國多制,再加上所有權、稅籍未進行全國總歸戶,在三重阻力下,政策效果不彰。過去稅務、地政分屬不同單位,現在透過稅價平台的溝通整合,統一步調、直接發力,預期政策將直達多屋族的身上。繼財政部才規劃新青安房貸方案,又馬上推出囤房稅改革,顯然是呼應民間居住正義的要求,然而不可避免的是,預期多屋族會將自住戶數設定在高稅區,相對低基期區域的囤房稅增幅會較大,轉嫁的租金的機會也可能變高;可預期台灣會逐漸擺脫超低持有稅的房產投資環境,對投資客也會出現投資策略、產品的轉變。(好房網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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