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陳姿穎/台北報導/2022.9.10
下半年房市九二八檔期爆出八千億元大量,根據公平會統計,上半年三二九檔期及五二○檔期,光是違反公平交易法就有十一件、疑涉違法八件,另外則是違反其他法律規範,消保官點出銷售預售屋時,常出現的錯誤樣態,呼籲建商、房屋仲介,在銷售不動產時,切勿踩法律紅線,購屋族也要熟知、確保自身權益。
目前常見的預售屋紅單違法情形,包含建照未取得之前代銷業者先行販售 ,涉及廣告不實,或以欺罔行為影響交易秩序等,新竹縣消保官靳邦忠表示,銷售沒有取得建照的建案,除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可罰四至二十萬元外,也涉及以廣告不實影響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
取得建照之後,也要具不動產代銷經紀業資格且須取得建物所有權人的書面同意或委託銷售,才可以辦理預售屋買賣相關銷售行為;違者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可罰十萬至三十萬元,經禁止之後仍繼續營業,得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靳邦忠指出,代銷業者與消費者合意之後,就必須提供完整契約書供消費者審閱,否則違反「消費者保護法」可處三到三十萬元,如不改進可按次連續處罰五到五十萬元。
也有不少被開罰的案例則涉及炒房行為,業者利用揪團方式團購預售屋,因數量龐大可以和建商談判,藉此用較低的價格買到,在預售屋建案開賣前即有超過一半的戶數被團購鎖單,之後再整批轉給業者,業者便可對外宣稱開賣即銷售一空,即房市慣用的不當「飢餓行銷」手段。
靳邦忠說,藉由營造熱銷假象、排隊人潮等行銷方式,讓消費者產生「不現在決定就買不到」的焦慮,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依「消費者保護法」得處六到一百五十萬元,或依「公平交易法」得處五萬到二千五百萬元, 若仍不改善,最高可以罰到五千萬元。(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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