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過世「窮到剩一間房」 子女繼承避稅有技巧
長輩過世沒有留下現金、股票,只剩一棟房,但子女若意見分歧,有的想分房子、有的想獲得現金,該怎麼處理?資深地政士分享一個案例,一名老父親往生,名下僅留一戶自住的房屋,但四名子女,僅一位想獲得不動產,此時,透過一個方式,可「套出現金」兼可避免未來高額房地合一稅找上門。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一個案例是,老父親過世後,只留下一間房,四名子女討論遺產之事,僅大姐希望分配房屋,其他三位兄妹希望每個人分配到現金200萬元,要怎麼處理才能滿足四名子女需求?
鄭文在說,首先可先完成爸爸的遺產稅申報,因為房屋及土地現值低於遺產稅免稅額1333萬元,所以很快即可拿到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免稅額證明。緊接著,透過遺產分割協議書載明,由大姐繼承該房屋所有權,並且於繼承登記完成後,以該房屋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600萬元,支付每位繼承人各200萬元。
如此之下,很快的繼承登記完成了,銀行貸款也在繼承登記後的10天左右撥款,完成了遺產分割協議書的內容。鄭文在點出,因該案兄弟姐妹的相互信任,免於各自取得四分之一,再辦理一次兄弟姐妹間的房屋買賣。
他特別點出,若各自取得四分之一房屋,再以買賣方式辦理過戶,交付這200萬元,出賣的兄弟姐妹是依據舊制房屋交易所得稅的收益,但未來大姐出售房屋,將有四分之三房屋變成新制房地合一稅,稅金恐怕不低。
鄭文在說明,遇到遺產分配,兄弟姐妹間的互相信任,是最好的分配方法,以該案來說,最大的好處是無形中可以幫自己省下一筆可觀的舊制所得稅,或是新制的房地合一稅。(好房網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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