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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鄭媁、翁至威/台北報導/2021.4.26
囤房稅本周再交鋒,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周四將審查「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朝野攻防再起。是否推囤房稅,朝野仍意見分歧,國民黨籍召委曾銘宗說,排案是要財政部明確表態,既然是中長期措施,盡快立法通過後,實施日期可由行政院訂定,不能等房價飆漲才討論。
針對囤房稅議題,在野黨來勢洶洶,朝野立委共提出多達七版本囤房稅2.0修法,主要有調高非自住住家稅率上限或下限、調降自住稅率、直接訂定差別稅率等三方向。
財政部表示,房屋稅改革涉及層面較廣,須審慎評估。現行房屋稅條例已有囤房稅機制,持續督促地方政府積極因地制宜,合理評定稅基,並與內政部、地方政府就改革成效、稽徵實務等面向綜合考量。
立法院法制局指出,現行囤房稅是針對個人或法人持有的「非自住」房屋,由地方政府在稅率百分之一點五至百分之三點六間訂定差別的房屋稅稅率,但「稅基」也是稅制改革重點。現在稅基的評定公式,除標準單價偏低外,扣除每年折舊後稅負逐年減少,老房子幾乎課不到稅,加重非自住房屋稅率對囤房的持有負擔影響甚微,應全面檢討房屋稅制。
外界質疑課囤房稅對繼承而來的偏鄉老屋不公平,且可能轉嫁給承租戶,曾銘宗指出,外界對囤房稅的質疑有其道理,但技術上都可解決,例如可設計課稅門檻,一戶一定金額以上才課,並將增加的稅收用來貼補承租戶。他認同稅基應調整,但強調不能因此不調稅率,財政部作為租稅中央機關,應有所承擔。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說,包括房地合一稅2.0、實價登錄2.0等健全房市政策七月上路,房市近期開始出現拋售、降價的消息,相關政策還是要看成效,不盡然需要萬箭齊發;財政部也應找出目前囤房稅1.0的問題,再去思考後續2.0的推動方向。
法制局指出,依據財政部公告最近一次房屋稅標準單價調整情形,彰化縣、金門縣,近四十年未調整稅基;台中與台南稅基調幅相對偏低,台北市稅基是參考造價的五成,已有較大幅度調整,新北與高雄房屋標準單價較一九八四年上調了八成,桃園稅基調幅不多。
法制局表示,建立合理的房屋標準價格,使房屋課稅現值盡量貼近市價,才能使囤房稅發揮增加持有成本,加速空屋釋出的政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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