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主符合條件快申請!錯過這天 地價稅至少多四倍
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2020.9.18
過去一年有不少民眾購屋,或透過繼承與贈與取得不動產,近年也有不少新房屋交屋。信義房屋表示,每年9月22日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的土地所有權人,可提出申請地價稅的優惠稅率,地價稅的優惠稅率與一般稅率兩者相差至少四倍。
適用特別稅率及減免規定的土地,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提出申請。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過去一年的建物移轉包括買賣、拍賣、贈與、繼承與其它,總計超過40萬棟,尤其是近年有許多新房子交屋,繼承的數量也每年創高,新取得房屋的屋主若符合申請條件,都應該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至於申請程序,很簡便,只要上網填寫資料與上傳相關文件即可。
地價稅的一般用地稅率為10‰至55‰,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2‰,二者相差至少4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必須同時符合以下要件,缺一不可:
1.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2.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3.地上房屋沒有出租或營業情形的住宅用地。
4.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1處為限。
5.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為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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