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 記者張菱育/台北報導 / 2020.3.12
建商破產,導致整棟新建案尚未開始銷售就遭到法拍!佳達開發在北投區的新建案「十二章」淪入法拍市場,今(11)日執行一拍標脫,由許先生以總金額1.5億元、每坪約188.7萬元拍定。但是弔詭的是,當初法院並未把建物鑑價進去,僅註明拍賣土地,而地上物則為未辦理保存登記的建物,並未另外拍賣,也就是拍定人買下土地,得以辦理新的建號、門牌及所有權人登記,讓建物與土地的所有權人都整合成同一人所有。
根據法院公告,該案位於北投區自強街31巷內,總地坪79.56坪,為一棟7層樓新建物,該建物停工中,1樓無大門,外面僅用鐵絲圍籬,室內尚無電源,一拍土地底價1億4539萬元,拍賣原因為拍賣抵押物,該棟建物由佳達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所興建,拍定後不點交。債權人為山岳開發建設公司,債務人為佳達開發建設公司,並且信託給元大商業銀行。
但是該建案門口正前方有一座地藏王菩薩小廟,還有一顆近5層樓高的大榕樹,而且該樹因為屬於市級保護列管、不可隨意拆遷,就佇立在這棟新建案的前方。
該法拍案今日執行一拍,共收到1筆標單,由許先生加價471萬元得標,總價1億5010萬元,每坪單價188.7萬元。
台灣不動產拍賣協會秘書長楊敬熙指出,這筆不動產因為佳達開發建設公司破產,導致其名下不動產遭到拍賣,但是該棟7層樓、400坪的建物,對照法院的拍賣案號、以及該地上建物的謄本資料,發現案號都為同一案號,屬於同一個案子,且該建物已於2018年5月5日即遭到法院查封,為未登記建物查封,也就是尚未辦理保存登記,這次拍賣由一人拍定該土地,則拍定人得以繼續辦理新的建號、門牌及所有權人登記,讓建物與土地的所有權人都整合成同一人所有。
文鼎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志驊說明,依據法院的公告上載明,因佳達開發建設已宣告破產,所以法拍拍定後,則可塗銷破產及禁止處分的註記,也就是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讓該土地的拍定人順理成章,接手該建物的所有權。(ETtoday房產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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