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財經新聞 / 2019.9.6
一般而言,法拍屋價格都會比市價略低,也是不少年輕小資族及首購族的選購標的,不過,若前屋主積欠大筆管理費該怎麼辦?近期位於陽明山菁山路的豪墅社區「陽明帝景」,就有1棟前年3月才以1.73億元成交的豪墅,不過,屋主竟因遲遲不繳每個月3.5萬元的管理費,而慘遭管委會提出法拍。
根據司法院法拍屋公告指出,「陽明帝景」這棟豪墅遭到法拍的原因為清償債務,一拍底價1億4547萬元,是當初買進價格的85折左右。並且,進一步查詢後,該棟豪墅被法拍原來是因為屋主欠繳每個月3.5萬元的管理費,截至今年2月底,累積欠繳金額超過42萬元,也相當於12個月的管理費都沒有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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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寬頻房訊也表示,該棟豪墅其實早些年就曾在法拍市場出現,當時債務人是廖姓自然人,在2017年3月時,由現任熊姓屋主以1.73億元買下。該棟豪墅為地上4層樓,建坪約247.62坪(包括2車位、約24.66坪),一個車位價格約250萬元,而若扣除車位坪數,拆算每坪單價約逾75萬元。
然而,自從熊姓屋主買進該豪墅僅超過1年,屋主便出現欠繳管理費的行為,就連社區管委會也提出3次民事訟訴,法院均對熊姓屋主發出支付命令,不過,似乎沒有收到成效,因此,該社區管委會只好使出最終絕招,將該棟豪墅聲請執行法拍。不過,由於管委會聲請法拍的程序繁雜時程較久,因此,也有法拍業者認為,以此案例來說,屋主若想避免名下豪墅被拍賣,只需繳清管理費即可,但這次拍賣可能是因管委會找不到住戶,無奈之下只能透過拍賣聲請,逼住戶出來面對問題。
另一方面,寬頻房訊也補充,因欠繳管理費而遭管委會聲請法拍的案例並不多見,至於透過法拍取得建物的屋主,是否該承擔這筆管理費債務?則需查看社區公共規約是否載明,一般來說,若拍賣公告內有載明,應由拍定人承擔,則拍定人就必須支付積欠的管理費,但拍賣公告若未載明,則後續接手的屋主就不必承擔。
【社區互聯網 註解】上述報導文章最後一段有關寬頻的補充,其實跟社區規約是否載明要不要繼受無關,目前法院大部分的見解皆以「債之相對性原則」為判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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